近日,記者從陽光高考網站了解到,教育部日前在介紹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情況時表示,2018年地方性加分項目減至35個。
通過教育部方面的解說可以明確,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今年已按要求全部調減到位,地方性加分項目從2014年的95個減少到2018年的35個,減幅63%;高校自主招生進一步明晰試點定位,改革了考錄方式和程序,有效選拔了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學生,實現了招生公平公正;2015年繼續實施國家、地方、高校三個專項計劃,錄取貧困地區農村學生人數較2014年增長10.5%;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到高職招生計劃數的50%;增加使用全國卷省份的任務基本完成。
同時,《教育規劃綱要》發布五年來,高考改革按照既定部署,在多個層面和領域有序開展。在此期間,教育部發布了減少獎勵性加分、完善扶持性加分,自主招生學校在高考后測試招生等文件,連續增加“985”和“211”高校在連片貧困地區的招生名額,部分省、市啟動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職高專院校分類考試逐步展開,各省、市、自治區均采取多種方式和通道進行高職高專考試招生改革探索,為建立“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測評制度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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