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民宗委召開的全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工作新聞通氣會上獲悉,我省最近下發的《貴州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有新變化。其中,最為矚目的是公民民族成份變更將由原來的紙質上報審批,改為通過公民民族成份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辦理,領先全國其他省份。
1.貴州省少數民族常住人口約1255萬人
貴州是全國八大民族省區之一,全省有14個民族自治地方,有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瑤族、壯族、畬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滿族、羌族等17個世居少數民族。
據第六次人口普查,我省有53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常住人口約1255萬人,占全省常住總人口的36.11%,少數民族人口總量居全國第4位。
民族成份管理關系社會公平正義和公民合法權益,是一項群眾性很強的工作,既是少數民族事務的重要內容,也是居民戶籍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與時俱進做好我國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國家民委、公安部6月公布了《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國家民委公安部第2號令)。
省民宗委、省公安廳及時研究,結合我省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實際,9月2日聯合制定下發了《貴州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將于2016年1月1日起與《中國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辦法》同步施行。
2.實施辦法有四個方面新變化
根據《貴州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主要有四個方面新變化:
審批的權限有新變化:公民申請變更和確認民族成份事項的審批權,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下放至市(州)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其中,根據省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體制的文件精神,貴安新區社管局和威寧自治縣、仁懷市等省直管縣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享有審批權。
變更的條件有新變化: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其民族成份一次:1.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的一方不同的。2.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3.其民族成份與養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在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至滿二十周歲之日內,可以依據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一次。
辦理的方式有新變化:從2016年1月1日《實施辦法》施行后,我省公民變更民族成份將由原來的紙質上報審批,改為通過公民民族成份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辦理。
辦理的時限有新變化:縣、市州級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工作時限各10個工作日,公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時限為15個工作日。
3.貴州省每年約有1.5萬人申請公民身份變更
據了解,多民族的省情,決定了我省民族成份管理工作的復雜性和重要性。每年我省約有1.5萬人申請公民身份變更,任務繁重。公民身份變更需要由縣、再到州民宗委等部門層層上報,最后才能通過,所需時間大約半年,效率低,耗時,工程艱巨。新的變更辦法方式出臺后,將為我省范圍內的公民就民族成份變更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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