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逐步統一各類教育考試管理辦法,到改革考試招生管理體制、完善制度體系建設,再到完善監考員獎懲機制,“十二五”期間內蒙古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的要求,下功夫進一步健全政府部門協作機制,強化教育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從而保障了各類教育考試安全有序實施。
統一考試管理辦法 變考試招生管理體制
2011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逐步統一各類教育考試管理辦法,形成了“大考務”的工作格局,改變了17類考試相對分散、各自為戰的局面,所有考試不分大小、人數不分多少,全部按照統一的標準組織施考,大大提高了安全質量,降低了工作難度。
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撤銷了高校招生委員會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成立了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統籌管理包括高考、研究生、成人、自考、學業水平考試等國家和自治區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
完善考試制度體系建設 大力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
對考點考場設置管理辦法、施考程序、試卷安全管理辦法等3個核心文件和2個視頻培訓教材以及1個綜合考務管理系統進行修訂和完善,形成了“321”考務管理新框架。
建成標準化考點400多個、標準化考場11000個,其中6000個考場具有偵測阻斷功能;在全國率先實現標準化考點五大功能,特別是考務管理功能只有我區一家實現。
在全國率先使用指靜脈驗證系統,考試時所有考生通過指靜脈信息完成身份驗證,嚴防替考。啟用并不斷完善綜合考務管理系統,監考員派位、考生缺考和違規信息上報、違規考生公示等工作均通過該系統進行,大大提高了考務工作效率和質量。
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治理 完善監考員獎懲機制
在各類教育考試期間,協調并會同公安、工商、無線電管理等部門綜合治理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高科技手段考試舞弊,目前已形成長效機制。僅2015年高考期間,公安部門就出動警力13702人次,警車4528臺次,加急辦理身份證1071人;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新配備2臺無線電監測車輛投入使用,重點監測考風考紀薄弱地區。
出臺監考員獎懲暫行辦法,對履職情況較好的監考員給予獎勵,對不作為監考員進行處理,充分調動了監考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五年來累計340名監考員受到處理,259名監考員和43名考試工作人員得到表彰,累計發放監考員獎勵金2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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