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天津公開發布《2013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今年高考考試科目設置仍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實行公布高考成績后填報志愿的方式。
考試 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根據《規定》,高考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命題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
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是指語文、數學、外語。數學科目分為文史類與理工類,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測試,文科綜合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數的方式呈現。全部科目試卷的總分值為750 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 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分別為300 分;文科綜合中政治、歷史、地理科目試題的分值各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 分、100 分、80 分。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提醒考生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高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 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報考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語種的考生,其高考外語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8日下午,先進行聽力考試,再進行筆試。報考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錄取高校有英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測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個等第。此外,各區縣招生委員會須按規定實施考試管理,考點主考、應考單位負責人、所有監考教師及考務工作人員均須簽訂考試安全和考風考紀責任書,所有考生均應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值得一提的是,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可以到報名所在單位查詢本人高考成績,也可自愿通過郵政速遞、招考資訊網查詢等途徑獲知本人高考成績。考生如對本人高考成績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核成績申請。復核成績的科目、范圍及程序另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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