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從湖北省教育廳獲悉,從2016年起,我省各高等學校設置專科層次專業,除國家控制布點的專業等幾種情況外,可自主設定。且從2016年起,各普通本科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高校應適當壓縮專科層次專業招生規模,原則上不得新增設專科專業。
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應緊密圍繞我省經濟社會和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注重結合自身的辦學優勢,增設與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專業。2016年優先支持增設與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產業相關、人力資源市場急需的專業以及我省布點空白的專業。
根據我省專業布點情況和近年畢業生就業情況,2016年原則上不得增設臨床醫學類、護理類、法律實務類、財務會計類、經濟貿易類以及國際金融、工商企業管理、商務英語、音樂教育、數學教育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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