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聘請鄧亞萍為體育教學部兼職教授一事余波未了,又有法大教授為“拒絕污染”,聲稱要逃離這所“中國法學教育最高學府”。輿論場對此事件的態度亦是撕裂的:一方批評法大未經公開透明的程序聘請鄧亞萍,并質疑鄧亞萍擔任該校兼職教授的資格;另一方則認為,鄧亞萍既在體育領域擁有不俗造詣,又取得了海內外名校學歷,擔任法大兼職教授是夠資格的。
在世人眼中,鄧亞萍具有多重身份——首先是退役的知名運動員,是中國奧運歷史上第一個奪得4枚奧運金牌的人;其次是一名廳級干部,現在還是人民日報社副秘書長;可能她還是一名社會活動家,近年來頻頻在各類慈善活動中露臉。不管如何,沒有人把鄧亞萍看成是取得科研成就的學者。其運動員出身之于高等教育,更是被一些人施以若有若無的歧視。
在國內外許多大學里,除了常任教授,還有許多不同類型的教授頭銜,如榮譽教授、客座教授、兼職教授等。這些教授的定語可不是隨便加的,各有各的含義。榮譽教授僅具有榮譽性質,授予者和被授予者沒有合同上的約束;客座教授是“客情”聘請的學者,被授予者需要不定期地來作報告或講座;兼職教授類似于社會兼職,對所聘請的學校負有的義務更大,定期上課、帶研究生都是兼職教授的責任范疇。
鄧亞萍有沒有資格擔任法大的兼職教授,這個問題很容易得到答案。法大請她指導校乒乓球隊,這是這位奧運冠軍的老本行,能力上是沒有問題的。至于能不能承擔兼職的義務,這要看鄧亞萍今后能否按照約定來學校授課,換句話說,單是掛名是不夠的。然而,現在就質疑她不會來法大上課未免是誅心之論。只要鄧亞萍認真做好這份兼職工作,而且又不違反組織規定,那么認為她來到法大是“污染”就言重了。
然而,從此事件出發,我們不妨看看哪些人是不合格的兼職教授。近年來,濫發榮譽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職教授的頭銜,成為了國內一些大學的積弊。這其中,濫發“兼職教授”頭銜的問題最大,很多時候被校方當成一種榮譽任性發放。一個典型案例是:重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至少是29所國內外大學、研究中心的兼職教授、碩導、博導、主席等。王立軍沒有上過正規大學,當時公務繁忙的他,也不可能有精力完成那么多學校的教學科研任務。
官員、企業家紛紛擔任大學兼職教授,是高等教育界的怪現狀之一。這不是說官員、企業家不能當兼職教授,只要精力充沛,真有業余時間到學校上課,似乎也是他們為社會作貢獻的方式之一。但是,權貴力量屢屢破壞兼職教授的規矩,像某些四處掛名兼職教授的官員,與兼職學校最多的接觸,就是聘任儀式和偶爾的講座,恐怕經常是作一場講座就能當一個兼職教授,卻收獲了知名大學的歡迎與稱贊。
公允而言,一些高校并非沒有意識到濫聘兼職教授的弊端。如中國人民大學今年取消了部分省部級官員的兼職博導身份,并要求兼職博導有博士學位并接受論文考核;北京大學對聘請兼職教授作出規定,條件包括“對北大相關學科的發展作出或可以作出重要貢獻”,“一般應具有教授職務”等。然而,不能排除一些有權有勢、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兼職教授,依舊混在高校教師隊伍里,他們才真正“污染”了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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