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壇傳奇”兼職大學教授引爭議 高校如何用好“名人”資源?
鄧亞萍(資料圖)
連日來,中國政法大學(以下簡稱法大)聘任乒乓球世界冠軍鄧亞萍為該校兼職教授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部分師生和網友對鄧亞萍此次任職高校教授提出質疑。校方聘任程序是否合規,鄧亞萍是否具備兼職教授資格,“名人”做教授是否有利于高校發展,都成為此次爭議中的焦點。7日,法大對記者就這些問題進行了回應。
焦點一:學校聘任程序是否合規?
據了解,歐美同學會留學報國巡講團2日來到法大宣講,著名乒乓球運動員、世界冠軍鄧亞萍為師生做了主題為“報效祖國、成就夢想”的專題報告會。會議結束后,法大向鄧亞萍頒發了兼職教授證書。
【質疑】鄧亞萍獲聘法大兼職教授的消息公布后,立刻引發諸多質疑。法大一教授6日發表微博稱“不與鄧亞萍教授共處中國政法大學”,聲稱“學校當局未經正常程序而聘任鄧女士為兼職教授”。而法大學生徐恒則通過其自媒體平臺向學校公開提出質疑,要求學校公開聘任鄧亞萍為本校兼職教授的決策程序、學校兼職教授聘任的制度辦法,同時要求學校就鄧亞萍擔任兼職教授所從事的工作作出說明。
徐恒在公開信中稱,學校在官網上并沒有公開學校兼職教授聘任的相關政策和辦法,同時,“比照其他學校聘任兼職教授的制度辦法,聘任兼職教授應當由學校或院系組成學術委員會,表決通過聘請兼職教授的決定。學校應公開聘任鄧亞萍女士為本校兼職教授的決策程序。”
【回應】法大黨委宣傳部門7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學校此次聘任鄧亞萍為體育教學部兼職教授嚴格遵守了《中國政法大學關于聘用兼職教授、講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譽教授的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據介紹,鄧亞萍首先填寫了《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申請表》,經學校體育教學部學術委員會同意,體育教學部向學校人事處提交了聘任報告,經學校人事處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后,才正式聘任鄧亞萍為學校體育教學部兼職教授。
焦點二:鄧亞萍是否具備任職資格?
【質疑】部分師生指出,在高校任兼職教授的高層次人才一般需具有教授、研究員等正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并且在該學術領域內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一定的知名度和較為廣泛的影響。鄧亞萍作為世界乒壇優秀運動員,其求學和從業經歷是否具備高校兼職教授的資格和要求?學校應就聘任其為兼職教授的理由做出說明。
【回應】法大對新華社記者表示,擔任學校的受聘兼職教授一般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品行端正,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一般應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在本人從事的專業領域有一定的學術影響;身心健康,熱心并能夠參與學校的教學科研活動。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42歲的鄧亞萍出生于河南鄭州,獲得過18個世界冠軍、4次奧運會冠軍。她于1998年退役,曾分別在清華大學、英國諾丁漢大學和劍橋大學學習,先后獲得英語專業學士學位、中國當代研究專業碩士學位和經濟學博士學位。由此,法大認為,“鄧亞萍女士符合我校辦法中兼職教授的相應條件”。
學校宣傳部一位老師告訴記者,學校的乒乓球高水平運動隊曾多次在國內比賽中獲獎,“我們聘請鄧亞萍是做體育教學部兼職教授,不是教法學,主要是指導學校高水平乒乓球運動隊的建設發展。”法大希望,通過聘請鄧亞萍為兼職教授,“能為進一步提升學校乒乓球高水平運動隊成績,營造健康向上的體育文化氛圍發揮積極作用”。
據校方透露,鄧亞萍的聘期為三年,從2015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1日;聘期內,鄧亞萍不收取任何報酬,除完成校內講座的任務,還需要每學年無償指導學校高水平運動隊訓練兩次。
法大黨委書記石亞軍在聘任儀式上表示,鄧亞萍在乒乓球上的成就為祖國增了光,學校乒乓球運動隊隊員們向她學習的不僅僅是球技,更是球技背后的靈魂,以及其對國家和民族的責任感。
一些法大學生對鄧亞萍獲聘表示支持,認為其作為“乒乓女皇”和劍橋大學的經濟學博士,在指導學校乒乓球隊專業上“綽綽有余”,且能利用其影響力推動法大甚至高校乒乓球運動的發展,對學校有利。
焦點三:高校該如何用好“名人”資源?
近年來,聘請名人當兼職教授或客座教授現象并不鮮見,名人和高校“聯姻”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并常常引發爭議。
據了解,目前我國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并未對各高校如何聘任兼職教授作出明確規定,但一些高校或下設學院對兼職教授、榮譽教授的聘任管理辦法已作出相關規定。例如,中國農業大學規定,兼職教授應在國內外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學術造詣高深,在本學科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具有教授或相應職位。此外,“對于確有能力和水平的在國家決策部門工作的專家型官員,如果確能為學校人才培養和學校發展做出實質性貢獻,可適當放寬職稱等方面的條件要求”,“但在數量上要從嚴掌握”。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為更好利用社會資源,加快高校發展,大學如從自身辦學要求出發,聘請社會機構或其他學術機構的學者或專家作為兼職教授進行教育教學和學術研究,這是允許的。但學校在聘請兼職教授時,一定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由學校的學術委員會或教授職稱委員會對聘請人的學術能力和教育能力進行認真評價和審核。
但他同時指出,近年來部分高校在聘請兼職教授時很隨意,有的大學拿兼職教授頭銜隨意送人,進行權學交易和錢學交易:學校給某人兼職教授頭銜,然后獲得某種資源,兼職教授普遍不兼職,僅僅是掛名而已。這些不良現象影響了學校的聲譽,也在一定程度上讓公眾對“名人”任兼職教授產生擔憂和質疑。
法大學生徐恒就對此表示擔憂,“學校不能罔顧學科建設發展規律,通過拓寬交際資源的辦法盲目引入名人來校任職,一方面給教學資源造成壓力,另一方面不利于學科建設和學校發展。”
有法大教授表示,學校此次聘任雖與法學學術研究不直接相關,但與其拓展社會資源有關。此次引起爭議的主要原因在于,學校在公布聘請鄧亞萍做兼職教授時沒有明確其工作內容,以至于產生誤解。建議高校在建立兼職教授聘任長效機制的同時,也應明確并公開聘任兼職教授的程序、條件,以消除社會誤解,保護自身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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