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設定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今天我們迎來了第二個國家憲法日。
為擴大國家憲法日的宣傳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攜手新浪法院頻道發起“國家憲法日 萬人宣誓簽名”寄語憲法日線上活動,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高度好評和積極參與。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有人認為,憲法那么“高大上”,遠沒有婚姻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那樣與普通人關系密切。其實,我們就生活在憲法中。
憲法日的設立給了我們走近憲法的機會,“還憲于民”、“讓憲法走入公眾生活,走近百姓,將憲法課堂搬進校外。”“改造現實比探究現實更有意義”……憲法從神壇走向世俗,其實,憲法真的離我們很近。
你知道憲法的成長歷程嗎?你知道憲法是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嗎?今天讓我們帶您一起走近憲法。
憲法成長記
共同綱領
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并且通過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雖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憲法,卻為憲法的訂立奠定了基礎。
五四憲法
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共4章106條。被稱為五四憲法。五四憲法是一部較為完善的憲法。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是在對建國前夕由全國政協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制定的。
七五憲法
是一部有嚴重缺點、錯誤的憲法(可參閱文化大革命)。第二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共30條,被稱為七五憲法。當時仍處于文化大革命時期,所以帶有比較濃重的文革色彩。
七八憲法
第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共4章60條。被稱為七八憲法。
八二憲法
我國當前現行現行憲法。1982年1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部憲法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正式通過并頒布。并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訂。
憲法如何影響我們的生活
憲法對于國家
憲法作為規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問題的國家根本法,在根本上和宏觀上確定著控制國家權力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
一切國家權力均來源于憲法并受制于憲法,憲法不僅控制著整個國家權力,而且國家權力之組成部分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運行和展開,均需遵從憲法的最高價值和由這一最高價值所決定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憲法至上”應成為法治之路的靈魂,如果沒有憲法至上,也就無所謂憲政,當然也就不可能存在法治。
憲法對于法律
我國已建立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明確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地位,認清憲法與部門法的關系是關鍵,憲法的統帥作用將有利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有利于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
憲法對于社會
法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除了需要司法機關依法裁決、公正裁決,也需要廣大社會公眾的積極參與和監督舉報。只有公眾提升了憲法敬畏感,監督政府,督促政府,才能推動公權力在憲法和規則的框架內活動,公民的各種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憲法對于每一個人
其實憲法與每一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憲法明確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享有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等等。同樣憲法也規定了公民的義務,比如有維護國家統一安全的義務,有受教育的義務、有服兵役的義務、有納稅的義務等等,這些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都是由憲法直接規定的。這些都跟每一個人息息相關。
結語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意味著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這一天,將是公民的“權利宣言日”,也是官員的“權力規范日”,更是全社會共同維護憲法至上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動日”。
我們正身處一個和憲法息息相關的世界。12·4不僅僅是一個節日,“國家憲法日”要在改變中實至名歸,在“國家憲法日”里,讓我們重溫敬畏和權利,守憲應該成為一種篤定的生活方式。我們堅信,人們必將在更廣泛的范圍內關注憲法問題,憲法與公民生活之間的聯系將更為密切。
憲法宣誓制度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誓詞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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