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政策調整體現了將農村孩子與城市孩子平等看待、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錢隨人走”的基本精神,是向以人為本又邁出了一大步。
2015年11月25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明確提出從2016年1月1日起,建立起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由于我國過去實行的是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體制,現實情況是各縣財力差別較大,城市與農村財力差別較大,公立學校與民辦學校差別較大。盡管近年來也強調省級統籌,但這些差距仍難以消弭。
另一方面,義務教育階段有數以千萬計的流動兒童,他們只有在戶籍所在地才能享受到財政的義務教育經費,流動到城市就享受不到。但人是活的,需要流動,這與義務教育財政經費不能流動形成強烈的反差。
此次《通知》針對上述問題,實現了城鄉統一“兩免一補”政策、統一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經費分擔機制的“三個統一”,并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地區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的“兩個鞏固”,體現了將農村孩子與城市孩子平等看待、義務教育經費保障“錢隨人走”的基本精神,也顯示出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向以人為本又邁出了一大步。
對于隨父母從農村流入城市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而言,過去國務院的政策文件中規定的是“以流入地為主、以公立學校為主”的“兩為主”政策。中央政府請客了,卻未落實由誰來買單,實行起來常常遇到流入地認為負擔過重而積極性不高的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這部分學生的切身利益。此次實行“錢隨人走”、“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估計將惠及1300多萬農民工隨遷子女,也為流入地辦好義務教育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基礎,更明確了流入地政府辦好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
這次調整有一個行外人不太關注的點,那就是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兩免一補”政策經費同樣適用于包括民辦學校學生在內的城鄉所有義務教育學生。需要說明的是,本人經過實地調查,發現約1300萬名農民工隨遷子女中,僅有一小部分屬于家庭條件好的學生。由于當地農村的公立學校辦得不夠好,外出務工的父母不放心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當地公辦學校,只好選擇將孩子送進當地的民辦學校。這部分花費在過去很長時間內需要外出務工的父母承擔,未能享受到財政補助,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同時也應該看到,《通知》在落實上還可能遇到一些問題和困難。首先,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兩免一補”政策經費僅是教育經費總額中的一部分。如何推進義務教育經費的全口徑預決算,以更有效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和公平,確保農村孩子與城市孩子完全平等地享受義務教育,依然有一段較長的路要走。
其次,《通知》中沒有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校舍安全、教師工資補助等項經費列入財政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范圍。在這種情況下,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收費問題依然會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和政策執行中的難點。
由此可見,此次調整只能看作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向以人為本邁出了一大步,還需要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以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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