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教育廳發布通知,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其學籍所在地的縣(區)報名參加高考,資格審查即將開始。其中審查內容就包括:高中在陜連續學籍滿3年,并獲得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截至高考當年8月31日,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等。
記者日前接到讀者反映,自己的社保明年才滿3年,現在資格審查如何認定?
50歲的劉萍是河南人,一直在西安生活,2008年將兒子小凡轉學到西安讀書。目前,19歲的小凡正在讀高三,即將參加2016年高考,學籍符合條件,但家長的社保成了問題。劉萍說,2013年11月,陜西省教育廳、公安廳、人社廳公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政策出臺后,我們就趕緊去辦社保,由于當時不能個體辦理,我們就在2014年8月辦了2014年全年的社保,今年8月辦了2015年社保,到政策要求的2016年8月31日前剛好能辦理2016年的社保,但最近隨遷子女高考要進行資格審查,2016年的社保又不能提前辦理,該怎么辦?”
據了解,按照2016年8月31日前社保繳納滿3年的條件,則必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辦理社保。實際上,大部分在隨遷子女高考細則出臺后去辦社保的家長,只能從2014年起開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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