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從1995年頒布的六章45條到如今的八章54條,《實施辦法》具體有哪些新亮點、新突破呢?
強調教育公平理念
為了切實保障教育公平,《實施辦法》在總則中規定,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針對來津務工人員子女教育問題,《實施辦法》明確規定,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相關證明,到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就讀。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此外,《實施辦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選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等作為入學的條件或者依據。在保障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等制度的設計上,也充分體現了教育公平的理念。
突出均衡發展思路
大力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標準建設,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是本市落實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
《實施辦法》要求,新建居民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相應規模的義務教育學校,并與居民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市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重點校和非重點校;學校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此外,《實施辦法》還對均衡配置師資力量并促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以及加大對農村和財力薄弱地區義務教育經費轉移支付力度等措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出了規定。
關注學生健康成長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一直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了保障學生健康發展,《實施辦法》明確提出,保證學生每天體育鍛煉時間不少于一小時,保證學生有充足的休息時間。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學生視力保護工作,注重學生心理健康。學校應當創造條件,設立心理咨詢室,配備心理輔導人員,為學生提供心理咨詢服務。
《實施辦法》還要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根據監測結果指導學校采取相應措施,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
確立經費保障機制
《實施辦法》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在財政預算中實行經費單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園、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對于師資的保障方面,《實施辦法》明確提出,本市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此外,《實施辦法》進一步增強了執法的可操作性,規范了違法行為及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具有強烈的時代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將為促進本市義務教育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堅強的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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