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進行高考改革試點的兩個省市,上海、浙江于9月19日同時公布了《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由于這是國家高考改革實施意見頒布后,地方首次按國家的部署進行改革試點,因此,兩地方案的公布,引起輿論的關注。
對照國務院頒布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這兩地的方案,基本上是對《意見》的具體落實,尤其在科目改革方面,提出了2017年高考考試、招生的具體辦法。從具體內容看,兩地的方案大同小異,有一些重大突破,但也仍舊存在局限。
這兩地方案的突破,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其一,在錄取制度改革上,浙江和上海都明確取消錄取批次限制,浙江的方案明確,“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愿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上海則從2016年起,就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雖然國家實施意見指出有條件的省市要探索取消錄取批次,但原來設置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三個錄取批次的浙江能融合所有批次,一步到位,表明取消批次的堅定態度。
其二,在局部試點學校充分自主招生。浙江在高職提前招生中,“實行考生自主報考。考生可報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時被多所高校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一所錄取高校。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考試招生”。上海則在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率先探索學生多次選擇、被多所專科高職院校錄取的方式。同時,對原來的春考進行改革,方案指出,“2015年起,將本市本科院校需要通過面試等方式考核學生能力的部分特色專業招生計劃投放到春季考試招生中,設立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春季考試招生范圍由歷屆生擴大到高中應屆畢業生,依據統一考試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面試(或技能測試)情況進行錄取。”筆者多年來一直建議春考應該向應屆學生開放,可嘗試學生申請多所大學,學校和學校雙向,上海這次有可能在這方面有所突破。
但這主要集中在高職和地方本科院校招生的探索,除此之外,兩地方案在錄取制度方面的改革并不多,包括已經實行的高水平高校自主招生,也沒有明確說法,上海只提到,“根據國家統一部署,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以后進行。相關高校依據高考成績和學校自主考核情況,并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高校要規范并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自主招生改革的走向依舊不明朗。
由于錄取制度改革突破有限,進而這兩地的改革,都有較大的局限。兩地的改革,主要還是科目改革,而且在科目改革上十分類似。兩地相同的是,都對三門選考科目先按比例定等級,再在高考錄取時折合為分數,每個等級相差3分。兩地不同的是,浙江在高考錄取時三門自選科目100分制計分錄取,且每門都有兩次考試機會,上海則分合格和等級考試,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合格考合格即得40分,等級考為30分,每門總分70分。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不像此前傳言的只計A、B、C、D檔,一檔差10分,一名學生86分被列為A,84分就成為B,然后折算到高考錄取時,就差10分那么荒唐,但等級與分數的折算也會引發焦慮,按照浙江的方案,一名學生90分計為A+,89分計為A,本來只差一分,卻在高考中差了3分。上海也類似。另外,由于是按百分位計等級,考生完全可能根據考試報名情況,報考可以得更高等級的學科,造成學科扎堆的情況。
上海和浙江給學生不同的考試機會,也可作為試點對比,考察多一次考試機會,會產生怎樣的效果。但從最終錄取依舊實行總分模式看,學生的考試壓力難以減輕,兩次考試都選擇的會是大多數,除非第一次就考A+。
在上海和浙江方案公布后,不少輿論認為3+3的科目改革,與此前的3+X改革,是換湯不換藥。希望國家能跟蹤這兩地的試點,從試點中找到高考改革存在的真實問題,修正國家高考改革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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