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撥款制度,便于中央高校統籌安排資金
辦一流大學,錢得用好
11月25日,財政部、教育部聯合發布《財政部教育部關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的通知》,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就通知的具體內容和相關問題,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項目支出數量13個簡并為6個
“這次改革完善的總體思路是加強頂層設計,兼顧當前和長遠,統籌考慮中央高校各項功能。”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現行中央高校預算撥款體系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部分,占比約為6∶4。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高校的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生均定額撥款為主,還包括離退休補助經費等政策性經費。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高校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主要包括用于改善辦學條件、教學科研、重點建設等方面的13個項目。
“現行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存在項目設置交叉重復問題,需要改革完善進一步增強內涵式發展的激勵引導作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完善基本支出體系,更好支持中央高校日常運轉,促進結構優化;二是重構項目支出體系,區分不同情況,采取調整、歸并、保留等方式,加大整合力度,進一步優化項目設置。
在完善基本支出體系方面,在現行生均定額體系基礎上,逐步建立每所中央高校本科生均撥款總額2—3年內相對穩定機制,2—3年后根據招生規模、辦學成本等重新核定,并根據中央財力狀況等情況適時調整撥款標準,引導中央高校合理調整招生規模和學科專業結構。同時,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撥款制度,繼續對西部地區中央高校和小規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給予適當傾斜,并將學生資助經費由項目支出轉列基本支出。
在重構項目支出體系方面,主要包括調整管理方式不夠科學合理的項目,歸并功能相近的項目,保留運行較好的項目。對原13個項目優化整合后,新的項目支出體系包括6個項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屬中小學改善基本辦學條件;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資金,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對中央高校自主選題科研活動進行穩定支持;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引導中央高校爭創一流和特色發展,提高辦學質量和創新能力;中央高校捐贈配比專項資金,引導和激勵中央高校積極吸引社會捐贈,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績效撥款,引導中央高校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同時,改進分配管理方式,主要采取按照因素、標準、政策分配資金的方法。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財政部、教育部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完善相關配套文件和具體辦法,形成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1+6”的制度體系,平穩有序推進改革。
資金分配績效導向清晰,鼓勵“辦得好、辦得特”
“我國高等教育已進入大眾化階段,需要切實轉變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提高質量、辦出特色,加快內涵式發展。”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改進資金分配和管理方式,意在構建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導向清晰、講求績效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增強中央高校按照規定統籌安排使用資金的能力,支持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這位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面向所有中央高校設置項目,公平公正的價值取向比較鮮明,可以更好調動各類中央高校的積極性,激發中央高校競爭活力;政策導向和資金分配的績效導向比較清晰,中央高校不能只是“辦得大”,更鼓勵“辦得好、辦得特”。這將有利于引導中央高校辦出特色、爭創一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高校盲目擴張規模,造成同質化發展。
同時,項目支出數量由13個大幅度減少為6個,且主要按照因素、標準、政策等分配資金,便于中央高校統籌安排,錢更加好用,進一步落實和擴大中央高校辦學自主權。此外,制度設計也為今后預留了“接口”,具有一定的張力和容納能力,可形成對中央高校的持續支持機制。
結合實際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
“在改革完善撥款制度的同時,需要協同推進相關教育改革,實現互促互動。”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比如,推進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引導高校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一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深入推進政校分開、管辦評分離,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健全高校內部治理結構。
高等教育資金來源以舉辦者投入為主,受教育者需要合理分擔培養成本,還要積極爭取社會捐贈以及相關部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支持。在完善多元籌資機制的同時,全面加強和改進預算管理,強化高校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堅持勤儉節約辦學,嚴格資金使用監管,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有效。
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了,地方高校也要協同推進。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改革精神,結合實際,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促進從整體上提升高等教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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