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考試院發布了一則《關于2015年11月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違規處理公告》,閱讀量過萬。
公告顯示,有48名考生被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有違規行為,進行了相應處理。
考生的違規行為各有不同,其中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有15人,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設備的11人,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4人、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17人,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行為的1人。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款、第九條,考生以作弊的不同嚴重程度,擬處理意見分別為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或本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等。
既然參加了教師資格考試,應該是有未來從事教育行業的規劃,但即將為人師表者,卻出現攜帶設備、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材料等考試作弊行為,不能不令人嘩然。
有業內人士分析說,近兩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非常熱門,難免出現魚龍混雜的情況。
以杭州市為例,今年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考生達1.4萬人,和今年杭州市的高考考生數量已經相仿。“畢竟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門檻沒有高考高,沒有戶籍限制,所以也會出現地區集中現象。”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屬于國家法律規定的全國性考試,屬于新修正的刑法里規定的、11月1日起考試作弊要入刑的考試類型之一。當然,并不是所有作弊都會入刑,只有大規模團體作弊和替考等惡性作弊才會入刑,“公示里的作弊情節較輕,這么多人考試,只要沒有大規模和惡性作弊,有一些情節較輕的作弊都屬于正常范圍。”
“這還只是個公告,在公告之日起7日內,考生可以向省教育考試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省教育考試院可以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另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浙江的考試違規率一直是全國考試違規率最低的省份之一。而且因為如今監考要求越來越嚴格,所以作弊率也是維持在歷史低位,逐年下降。比如今年的新高考首次學考選考,作弊人數最終為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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