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cite><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video></var>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strike></var>
<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ideo></cite><cite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cite>
<var id="ddhtb"></var>
<cite id="ddhtb"></cite>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ins id="ddhtb"><span id="ddhtb"></span></ins>
<var id="ddhtb"><strike id="ddhtb"><listing id="ddhtb"></listing></strike></var> <menuitem id="ddhtb"><video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video></menuitem><menuitem id="ddhtb"><span id="ddhtb"><thead id="ddhtb"></thead></span></menuitem>
<ins id="ddhtb"><noframes id="ddhtb">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var id="ddhtb"></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var id="ddhtb"><span id="ddhtb"><var id="ddhtb"></var></span></var>
<var id="ddhtb"></var><var id="ddhtb"><video id="ddhtb"></video></var>
<menuitem id="ddhtb"></menuitem>
 
2015年福建自考畢業審核及畢業證書發放實施細則[1]

首頁 > 

自考

 > 2015年福建自考畢...

2015年福建自考畢業審核及畢業證書發放實施細則[1]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核及畢業證書發放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籍管理,進一步完善畢業審核及畢業證書發放工作,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全國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 畢業申請

第二條 畢業申請條件

凡參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畢業證書:

1.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2.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學習任務,并取得合格成績。

3.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4.課程免考、轉考手續辦理完整,課程替換符合規定。

5.申請本科專業畢業證書的還應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畢業申請時間及地點

1.畢業申請時間:每年的4、10月自考成績公布后一周內(不含雙休日)

2.畢業申請地點: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到當地自考辦辦理畢業申請;開考體制改革試點專業和銜接考試專業考生由主考院校自考辦辦理畢業申請。

3.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畢業手續,當次不予補辦,可參加下一批畢業手續的辦理。

第四條 畢業申請所需材料

考生畢業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考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以下證件之一:身份證、戶口本、護照、軍官證、警官證、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課程合格證或其他成績證明材料(經審批的免考申請表、轉考憑證等)。

3.《畢業生申請表》和《畢業生鑒定表》。其中,《畢業生申請表》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數字服務大大廳→自學考試”下載,《畢業生鑒定表》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自學考試→綜合信息→資料下載→表格下載”下載,并按表格說明填寫相關內容。

4. 本科畢業生除了提供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原件備查)外,還須提供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如果本科畢業生的專科及專科以上前置學歷證書身份證信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等),與現身份證信息不符的,還應到原發證單位提交更正申請。

第三章 受理畢業申請

第五條 當地自考辦、主考院校自考辦應在規定時間內受理考生畢業申請,并審核考生申請材料是否完整。本科專業要求查驗專科原學歷證書原件,并由經辦人在復印件上簽章。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第一時間告知并退還考生。

第四章 畢業注冊

第六條 各地自考辦、主考院校自考辦在受理畢業申請的同時進行畢業注冊。畢業注冊時,考生二代身份證信息須與考生信息總庫中的信息一致。通過“畢業審核”系統內“畢業注冊”模塊打印《單個注冊核對單》,經考生當場校對有關信息,并簽字備案。

第七條 如果考生姓名中含生僻字而電腦無法顯示的或確須更正姓名的,受理自考辦應手工申報《畢業生姓名更正情況登記表》。

第八條 如果考生身份證號從15位升至18位或由于其它原因需要更正的,工作人員要認真核對,并通過“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系統”修改后,導出相關信息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第九條 如果考生為軍人,應取軍人證數字前6位加8位出生年月日再加4個“0”(如:******198205010000)。

第五章 畢業審核

第十條 審核流程:當地自考辦或主考院校自考辦初審→主考院校復審→省教育考試院終審。

第十一條 各審核單位要選派責任心強、專職從事自學考試的工作人員參加畢業審核工作。

第十二條 審核內容

1.審核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必考課程是否合格、完整。

2.審核選考課程的門數及學分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是否一致。

3.審核頂替英語課程的學分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是否一致。

4.審核合格課程電子檔案是否完整及筆跡是否一致。

5.審核考生是否存在違紀記錄,是否須推遲畢業。

6.查驗本科畢業生的原專科學歷是否真實有效。

第十三條 當地自考辦或主考院校自考辦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十二條1-4款對每一份畢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在“畢業審核”系統中錄入預畢業生數據。根據系統內設置的專業考試計劃進行課程添加或刪除,確保預畢業生課程。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

查看全部

推薦文章

猜你喜歡

附近的人在看

推薦閱讀

拓展閱讀

相關資訊

最新資訊

網友關注

?
欧美疯狂做受xxxx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