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招辦獲悉,符合辦理201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轉考、免考、兩號合并手續的考生,可在18日至20日到市招辦二樓服務大廳辦理。另外,11月30日至12月2日,相關考生可申請辦理畢業證。
●轉考
市招辦主任秦軍民介紹,考生需到省外或省內其他市參加考試的,必須到考籍所在市的市招辦辦理轉考手續。
省內轉考的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辦人須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省內轉入考生無須辦理轉入手續。
省際轉考的考生,需要轉出的,須經市自考辦審核同意,開具轉考介紹信,考生持轉考介紹信、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在轉入省份自考辦規定時間內前往辦理考籍轉入手續;由外省轉入我市的考生,需持轉出省的省級轉考證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考籍轉入手續。若考生在我市無考籍,則不予以辦理考籍轉入手續,須在我市按新生報名取得考籍后,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辦理。無論是省內轉考,還是省際轉考,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
●免考
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本科肄業生、退學生、不含進修畢業生)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按規定免考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各類高校本科肄業生原則上按專科畢業生對待,高校退學生只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公共政治課和公共基礎課。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自考辦申請并提交準考證原件、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原件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復印件,辦理免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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