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南京“養母傷害養子”案二審20日進行。經過一天的審理,法官當庭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這意味著養母仍將被判刑6個月。
今年4月4日,一組男童被虐打的照片在網上瘋傳。照片顯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滿了傷痕,像是被鞭子抽過,腳也高高腫起。網友還配文字說明,男童于6歲被收養,父母為南京某區人。虐打行為是被學校老師發現的。
接到學校報警后,南京警方進行了調查。警方查明,3月31日17時許,男童施某因未完成其養母李某布置的課外作業和說謊,遭到50歲的李某用抓癢耙、跳繩抽打,致使施某雙手、雙腳、背部大面積出現紅腫痕跡。后法醫鑒定構成輕傷,警方于4月5日對涉嫌故意傷害的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9月30日,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李某犯故意傷害罪,但綜合考量被告人李某的犯罪動機、暴力手段、侵害對象、危害結果以及李某案發后自首、取得被害人親生父母諒解等法定及酌定量刑情節,依法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個月。
李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南京中院。11月20日,此案二審開審,經過法庭激烈辯論,最終南京中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審判長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對孩子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但這項權利的行使不得超越法律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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