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發布消息:根據重慶市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4類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7類考生可在錄取時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考生加5分)投檔、6類考生錄取時降低分數線投檔。
4類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2、平時榮立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以及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等軍人的子女;
3、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
4、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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