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2016年河北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獲悉,2016年河北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專業考試
所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按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分兩種形式:一是河北省內高校聯合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聯考),二是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校考)。
(一)聯考
河北省對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實行聯考。
1.美術類專業聯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 (滿分為300分)
色彩(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考試范圍:人物頭像、靜物寫生或人物頭像、靜物、風景默寫。
素描(100分):考試時間180分鐘。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等寫生或默寫。
速寫(100分):考試時間30分鐘。考試范圍:人物(單體或組合)動態或靜態寫生、慢寫或默寫等。
⑵ 考生報考以下對美術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美術類專業聯考。
本科專業:美術學、繪畫、雕塑、攝影、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中國畫、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專科專業:藝術設計、產品造型設計、視覺傳達藝術設計、電腦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裝潢藝術設計、美術、舞臺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雕塑藝術設計、珠寶首飾工藝及鑒定、雕刻藝術與家具設計、旅游工藝品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多媒體設計與制作、應用藝術設計、陶瓷藝術設計、廣告與會展、藝術設計類、影視動畫、影視廣告、電視攝像、攝影、攝影攝像技術、影視多媒體技術、環境藝術設計、服裝設計、紡織品裝飾藝術設計、美術教育等專業。
其中攝影、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等本科專業是否按美術類專業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為準。
2.音樂類專業聯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
專項(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專長任選一門作為專項參加考試)、樂理(15分)、音樂素質(聽音15分,視唱20分);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聲樂或器樂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音樂類專業聯考。
本科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錄音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音樂表演、樂器維修技術、鋼琴調律、鋼琴伴奏、音像技術、作曲技術等專業。
其中錄音藝術等本科專業是否按音樂類專業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為準。
3.舞蹈類專業聯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
專項(150分)、即興舞蹈(30分)、節奏(20分)。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舞蹈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舞蹈類專業聯考。
本科專業: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
專科專業:舞蹈表演。
4.專業考試安排
⑴繳費辦法
2015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憑《報考證》上14位考生號到河北省內中國建設銀行任意儲蓄網點交納專業考試費(美術100元,音樂、舞蹈200元),繳費學校代碼為7100426,請領取并保留銀行代收費憑證(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銀行系統可能無法識別,收費憑證上的考生號正確即可),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專業考試。建設銀行咨詢電話:0311-80786406。
⑵下載《準考證》
美術類考生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音樂類、舞蹈類考生2016年1月13日至16日,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欄目下載本人《準考證》。
⑶考試時間、地點
美術類:上午色彩,下午速寫和素描。考生持《報考證》、《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
音樂類、舞蹈類:音樂類考生進行樂理、聽音考試,音樂類考生的其他考試項目和舞蹈類考生所有考試項目的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詳見《準考證》。
⑷河北師范大學咨詢電話0311-807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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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考
1.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聯考未涉及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經我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可組織校考。其中我省聯考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須在我省專業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
2.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招生院校若有專業要求,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校考,我省不統一組織專業聯考。
3.對于我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應類別專業聯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績的,須經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4.經批準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院校,其專業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進行。按教育部規定,考試時間從
5.如果考生報考的院校(專業)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6.招生院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
(三)專業考試成績有關規定
1.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中央美術學院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影視表演、人物形象設計專業除外)、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省內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聯考類別涉及到的,錄取時必須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省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河北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鼓勵錄取時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
2.院校進行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于我省聯考涉及到的,須在相應類別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本科合格)基礎上采用院校校考成績;對于我省聯考涉及不到的,直接采用院校校考成績。
3.2016年1月17日前公布美術類專業聯考成績并確定專業聯考合格標準;2016年2月4日前公布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聯考成績并確定專業聯考合格標準。屆時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詢聯考成績。為增加考生考試成績的區分度,2016年我省將藝術聯考的成績保留整數后一位小數。
4.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院校負責通知考生。
5.按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美術類專業聯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
文化考試
按藝術類報名的考生,應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藝術文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藝術理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15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滿分均為300分,四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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