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招生考試網發布的《2016年廣西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通知》獲悉,2016年廣西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考試安排
(一)文化考試。
與普通高考相同。
文科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藝術考生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
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時間為準。
(二)專業考試。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我院組織的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報考區內外普通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藝術類專業的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我區藝術統考(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考生的藝術統考成績達到我區劃定的高職(專科)合格分數線方可參加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校考。
按照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省級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
1. 藝術統考。
我區藝術統考分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廣播影視編導類等六個考試類別,詳見《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5〕162號)。
2016年廣西高考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時間公布
2. 校考。
(1)區內院校的校考。
廣西藝術學院屬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專業考試由該校自行組織實施。
區內本科院校招收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經廣西招生考試院審批,其專業考試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實施。
此外,區內其他高校的藝術類專業均應直接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錄取,不再組織校考,招收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的,可認可使用其他院校的校考成績。
(2)區外院校的校考。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的藝術類專業考試由院校自行組織實施。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外的普通高校按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本科專業(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下同),如與我區藝術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建議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如是我區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校考。
除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有特殊情況確需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的,應向廣西招生考院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在廣西指定考點組織校考。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經教育部批準可跨省組織校考的除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高職高專院校的藝術類專業(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專科)的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科)的影視表演和人物形象設計兩個專業、北京電影學院高職(專科)專業等除外),均應直接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如招收我區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必須報廣西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校考,原則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組織校考。
區外院校在我區組織校考須在廣西招生考試院指定的考點進行。廣西招生考試院指定廣西師范大學為美術類、非美術類考點,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為美術類考點。
(3)校考時間。
校考時間從
(4)校考合格考生的確定。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確定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本校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校考合格證書由招生院校及時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須于2016年 4月10日前將校考合格考生有關信息報送廣西招生考試院備案,具體要求詳見《關于規范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在廣西組織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5〕1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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