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獲悉,山東省2013年高考時間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
于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9∶00—11∶30 | 語文 | 文科綜合/ | 基本能力 |
15∶00—17∶00 | 數學 | 外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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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基本能力測試;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基本能力測試。
語文、數學、外語試題滿分各為150分,外語中含聽力測試滿分30分;“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試題滿分各為240分;基本能力測試試題分值為100分,以考生答題得分的60%計入高考總分。各科累計總成績滿分為750分。
語文、數學、英語(不含聽力)、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基本能力測試6科由我省自行命題,英語聽力和小語種科目由教育部命題。命題依據教育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山東卷考試說明》進行。
(三)高考試題(含我省命制)、答案及評分參考(含副題及答案、評分參考)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
(四)考點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設考點,須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所有考點均需達到標準化考點的要求。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另文下達。
(五)報考外語或有外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口試成績須于7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考試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為加強管理,考場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考試期間,省招生委員會向各考區派遣統考檢查組。各級招生委員會要加強考試管理,認真選派和培訓監考工作人員,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嚴防高科技作弊,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行為。對考試中發現的違紀舞弊案件,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因管理不善或監考人員不負責任造成考場紀律松懈、出現作弊行為的考區、考點,除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外,并取消下一年度設立考點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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