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高考科目設置仍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是指語文、數學、外語。其中,數學科目分為文史類與理工類;文科綜合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
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數的方式呈現。全部科目試卷的總分值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分別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政治、歷史、地理科目試題的分值各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實行同場分科考試,考生在同一場次、同一考試時間內參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考試。
時間/日期 | ||
上午9:00—11:30 | 語 文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下午15:00—17:00 | 數 學 | 外語(英語筆試15:00—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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