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征求意見稿,正在省教育廳網站公示,教師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遇突發事件丟下學生自己“跑路”等七種情況將被開除,堪稱最嚴的地方版師德禁令。
依據公示的征求意見稿,我省中小學教師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將受到警告或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銷專業技術職務、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三大類處分。
其中,給予開除或解除教師聘用合同處分的行為有七條,包括: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導致學生受到傷害的;毆打與欺凌學生,情節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索要家長、學生財物,或組織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數額不滿五千元人民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等等。
據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人士說,比起去年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只列出10種情節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我省擬出臺的“地方版”師德禁令有34條之多,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處理,事實更清楚、定性更準確、處理更恰當、程序更合法。
即日起,該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或建議,我省中小學教師和社會各界人士,均可于下月1日前,通過信函、傳真、電郵等方式反饋給省教育廳教師管理處。電子郵箱:jsglc1509(at)163.com;聯系電話:027-87328142;傳真:027-8732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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