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陜西省教育廳廳務會議審定,陜西省正式出臺了《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辦法》,并將于2015年12月10日起施行。
該《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章和文件精神,結合陜西省成人授位工作實際,在1992年頒布實施的《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辦法(試行)》的基礎上加以修訂而成文的。在《實施辦法》中,就陜西省普通高校開展成人授位工作的條件和成人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的對象、原則、條件、程序等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突出服務和監管功能,簡化程序,方便學位授予單位和學生,將審核成人授位名單、舉辦成人學位外語考試等權力下放到高校,并加強了對學位授予單位開展成人授位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集中貫徹和體現了簡政放權、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等中央深化改革的精神,初步厘清了陜西省學位授予單位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在成人授位工作方面的權責邊界。
該《實施辦法》的頒布施行,將使陜西省成人授位工作進一步適應現階段成人高等教育的實際發展需求,保證陜西省授予成人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質量,推動成人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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