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從陜西省招辦獲悉,《關于做好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正式下發。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將于12月1日開始。
如果是以下5種情況,不得在我省報名: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符合條件的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據悉,如果考生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外省就讀,不符合就讀省份高考報名條件,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陜西、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常住戶籍在陜西的,報考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參加高考。
如果考生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12月1日至7日考生須網上報名
12月1日至7日,考生須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前必須到縣(區)招辦指定的地點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
報名時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
考生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陜的報考者到戶籍所在縣(區)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區)招辦負責;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到學籍注冊學校所在縣(區)報名,考生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區)有關部門負責。
本省就讀于非戶籍所在縣(區)學校的畢業生回戶籍所在縣(區)報名,憑就讀學校及其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2016年陜西省回戶籍所在縣(區)高考報名考生學籍證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戶籍所在縣(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考生類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寫
自2016年起,相關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與高考報名同步進行,由各縣(區)招辦負責實施。
其中,城應、城往、農應、農往等考生類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寫,改由各縣(區)招辦或縣(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嚴格依據《國務院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規定的批復》有關要求,以及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劃定的本縣(區)城鎮、鄉村范圍,確定考生是否屬農村考生,并負責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標記對應的考生類型。
各縣(區)招辦要制定具體的農村考生資格審查程序和辦法。對個別家庭確屬農村性質,但戶籍登記地址按城鄉劃分標準屬于城鎮的考生,各縣(區)要結合對農村土地確權、參加農村合療等信息的綜合審查,確保其農村考生資格真實準確。同時務必在考生所在中學和當地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016年陜西高考進程表
2015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2015年12月15日前,確認報名信息。
2015年12月15日前,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15年12月18日前,按照準考證號編排規則,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考生準考證號。
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課考試報考證》打印、發放工作。
2016年3月底前,完成體育類考生的《專業課考試報考證》打印、發放工作。
2016年3月15日前,對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2016年4月底前,為參加統一考試的考生(不含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及其他特殊類型已經提前錄取的考生)確定考點、考場、編排座位號。
2016年5月25日,省招辦向各市(區)發放參加統一考試考生條形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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