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大聽到我們考慮再要一個孩子后,就提出‘要生可以,以后分財產時,我可要多分’,這讓我和我老婆都很震驚。”5日,江西南昌市民李先生說道,此前買了一套房已在兒子名下,若真再生一個,必將引來日后財產分割之爭。
>>語出驚人“想生,先保證多分我財產”
南昌市民李先生是公務員,兒子已滿18周歲。前幾天,國家出臺政策允許生二孩,他和年過40的妻子在飯桌上討論起來,看是否再生一個。
“我兒子一聽馬上不耐煩了,‘你們都這么大年紀了,還要生小孩,生出來和我相差那么大,誰會認為是我弟弟或者妹妹,說不定會說是我結婚生的,我怕誤會。’”李先生說,當聽到兒子這種想法之后,夫妻二人都驚訝,隨后,兒子更是冒出一句“如果你們實在想生,你們先保證到時候分財產時,要多分我一些”。
李先生說,兒子的這些想法讓他和妻子都不敢再往下想。如今,不少家庭開始醞釀生二孩,而更多的夫妻并未考慮到,二孩生下后,家庭財產問題處理的復雜性。
>>房子已署名 生二孩無法要求再分割
如今,很多家長因各種原因將房產辦理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有的甚至是嗷嗷待哺的嬰兒。南昌市民陳先生告訴記者,包括他自己在內,許多朋友都以子女的名義購買房屋,將資金轉移到孩子名下。
“現在麻煩來了,打算要二孩的夫妻如果要處理這些財產分割,是件頭疼的事情。”江西律師羅久保告訴記者,根據法律規定,父母為未成年子女購房后,該房屋便成為其個人財產,父母無權擅自處理。即便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產,父母也須提供合法證據。否則,日后一旦孩子提出異議,認為父母侵犯其合法權益,父母和房產中介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羅久保律師表示,家長以孩子名字購買的房屋、存款或大額保險均系生前贈與行為,即財產登記于孩子名下,所有權應歸孩子所有。根據《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規定,家長并非上述所列財產的所有權人,因此不存在遺產分配問題。
>>律師建議 若生二孩要事前安排財產
南昌律師肖文軍表示,有二孩后,父母應根據兩個子女的身體狀況、年齡差距以及未來對父母照顧情況等,及時對家庭財產作出合理調整安排。
“按照法律規定,有了第二個孩子后,父母所有的財產一般都會被平均分割為兩份,大娃日后所得的財產自然會縮水一半。”律師肖文軍說,子女的繼承權是平等的,無論是男娃還是女娃,都有繼承權的。
“在家庭有了第二個孩子后,財產的處理就變復雜了。”羅久保表示,已經通過遺囑、保險、家族信托等方式對未來財產作出處理的父母如果考慮要二孩,則應考慮是否對上述約定進行更改。根據《繼承法》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律師建議,若要生二孩,不僅要對財產進行事前安排,還有其他問題需要提前修改。
比如,婚前協議往往約定的是雙方之間財產歸屬的問題,但是并沒有細致考量孩子們和家庭需求變化問題。那個占據財富主動權的一方,或者瀟灑約定AA制的夫妻雙方,現在要考慮的問題是,重新定位彼此在家庭中的位置和責任,修正相關條款。
婚內財產約定原因五花八門,但總的目標是財產、情感都能規制好。現在決定再添一孩,家庭花銷、子女撫養、教育籌劃豈能回避?
保證書通常都是一方犯錯后作的所謂懲罰性承諾,每一個條款是否有效還不一定。所以,借著商量生二孩,重寫保證書,說不定可以順便矯正無效條款,從而真正成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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