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海中學學生聽專家講解大氣污染測量工具的使用。
編者按: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綠色發展的理念。《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更是強調,要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
東海之濱,一群少年人已率先行動起來——鎮海中學的一群熱心高中生,把他們關于對《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的10條建議提交給該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并得到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肯定,孩子們提出的建議,將在草案修改過程中認真研究,有價值的建議盡量吸納。嘗試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在浙江已先行一步。
前不久,寧波鎮海中學綠色家園環保社的同學們收到了一封來自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信。信中充分肯定了他們對《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提建議、積極參與立法的做法,認為他們所提出的十條建議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值得在草案修改過程中認真研究、有價值的建議盡量吸納。
事情還得從一場社會調查開始說起。
今年8月,《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經過兩年的調研起草,開始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鎮海中學綠色家園環保社社長、對“國家大事”一向非常感興趣的女生翁若豐立刻有了參與其中的念頭。
“空氣質量好不好,每個人都有切身感受。記得我在鎮海蛟川書院讀書時,因為空氣中煙塵含量過重,好多次學校取消晨跑計劃。能不能通過我們的努力來改變一下令人擔憂的現狀呢?”
男生周游也加入了進來。小時候,周游經常跟著父親去北侖港玩,對港口的印象有些微妙:“是很壯觀,可味道不太好聞,機油以及某些不知名的氣體混雜在一起,常會讓人不由自主地產生胸悶的感覺。”
周游認為,作為國際知名的港口城市,進進出出的船只那么多,寧波理應把治理船舶污染列入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環節。這應該會是一條不錯的建議。但是,讓他感到奇怪的是,這個問題似乎并未引起足夠的重視。“跑了好幾個圖書館,都查閱不到相關的資料。”周游有些郁悶。
翁若豐在經過一番細致的探究之后,發現了這樣一組數據:一艘使用“重油”(含硫量超過3.5%的燃料油)的中大型集裝箱船,以70%的最大功率負荷行駛,一天排放PM2.5相當于50萬輛使用國四油品的貨車的排放量。“具體數值有待商榷,但重油帶來重污染幾乎是可以肯定的。中間當然有企業對燃料成本的考量,但是不是也有約束不到位的問題?”她激動地在本子上寫下了自己的思索。
最新的《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僅在條文中象征性地“鼓勵進港船舶使用低硫油”,這樣的條文并沒有足夠的約束力,“所以,我們建議出臺強制性政策,并設立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周游說。
提建議不等于“吐槽”,必須要建立在充分的調查研究基礎上。這些高中生利用雙休日實地走訪環保和氣象部門,仔細觀察空氣中PM2.5、硫化物等含量的變化,又詳細了解有關部門是如何通過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對企業進行實時的排污監測。在這個過程中,同學們還了解居民的意見,獲取了很多第一手數據資料,其中的大部分都被整理進了最后的建議之中。為讓最終的建議具有真正可借鑒、參考的價值,大家一有時間還會湊到一起,反復權衡具體的邏輯、文字表述。
開學后,環保社將一份建議書提交給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結果,半個月不到大家就等來了一封來自寧波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回信,讓鎮海中學寧靜的校園熱鬧了起來——“你們提出的建議很好,值得在草案修改過程中認真研究……”
翁若豐說:“雖然現在無法確定我們的意見是否會被采納,但不管怎樣,對我們而言這已經是一種鼓勵。”
同學們的建議
一、建議在污染物總量減排的前提下,實施總量控制和源頭治理。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總量控制源頭治理目標向全社會公布。
二、建議增加大氣污染排放標準有關內容。依據新環保法有關規定,將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的制定納入條例,結合寧波實際,對資源消耗大、排放量大的企業、行業應當制定更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控制標準。
三、條例中關于大氣污染的種類可以再拓展。寧波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對群眾關心的導致酸雨污染的化學物質的防治及霧霾的防治沒有涉及。
四、作為港口城市的寧波,治理船舶排放污染是治理霧霾的重中之重。草案第三十五條有鼓勵進港船舶使用低硫油的表述,建議出臺強制性政策,強制船舶采取使用低硫油和靠港接岸電等措施,改善港口城市空氣質量。
五、建議取消現行法律中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企業事業單位罰款的封頂限額,同時增加 “按日計罰”的規定。
六、違法標準要更加明確,增加可操作性,重視執法效果。
七、加強考核力度,實施一票否決制,發生事故要追責。
八、豐富聯合執法的規定。
九、建議《條例》中特別增加重化(危化)企業安全保障條款。
十、充分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將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納入供公眾免費查閱范圍,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向社會公布,便于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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