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小孩偷拿媽媽100元買玩具,媽媽說這是偷,要黃荊棍下出好人,爸爸認為說“偷”傷孩子自尊,不宜施暴。結果孩子還沒教育,大足區這對夫妻卻當著孩子面大打出手。
孩子犯錯,家長打還是不打呢?如果打,該如何打?且聽專家支招。
爸媽打架小孩報警
前日上午10時許,大足警方接到該區拾萬鎮7歲小孩小星的報警:“爸爸把媽媽打哭了,媽媽又把爸爸咬傷了!再打下去,可能要上醫院。叔叔你們來勸勸架嘛!“
拾萬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小星的媽媽張女士坐在石梯上哭泣,左臉紅腫,丈夫韓某站在一旁,衣衫不整,左小臂裸露處有兩排鮮紅的牙印。
夫妻二人相互埋怨,爭著向民警表達不滿。民警詢問得知,夫妻打架竟是教育小星的意見不合引發。
當日早上,張女士發現放在家中衣兜里的錢少了100元,懷疑是小星拿走了。張女士告知丈夫韓某后,兩人當面問小星,小星很快承認拿錢的事。
教育孩子意見不合
小星說錢拿來買了玩具。“要用錢,可以給爸媽講,只要合理,爸媽又能承受,肯定會滿足,為何要隱瞞呢?”韓某教育兒子。
張女士卻火冒三丈,吵罵小星:“沒經過同意,拿就是偷。懂事的孩子都知道花錢買書學習,你就知道玩具。”“從小不學乖,長大了還不飛天?看我不收拾你!”張女士說完,一巴掌打過去,小星臉上立馬出現掌形紅印。
“你說就說嘛!不要動不動就打嘛!況且這哪里是偷?你這樣說怪傷自尊的。”韓某指責妻子。
“不打!你看你嘛,要是小時候媽老漢多打你幾次,也不至于初中都畢不了業!還不打,你要娃兒重走你的路?”還在氣頭上的張女士回應。
夫妻倆你一言我一語,從爭論孩子教育問題發展到相互指責謾罵。韓先生控制不住情緒,給了妻子一巴掌,張女士不甘示弱,兩人當著孩子面打起來。
孩子犯錯該不該打
在民警勸解下,韓某和張女士認識到相互辱罵和毆打的錯誤,表示愿意重歸于好,共同教育孩子。
針對孩子私自拿錢的行為,民警結合處警經驗,提醒夫妻二人:教育方式有很多,打罵是最壞的選擇,打罵孩子不僅破壞家長與孩子的正常溝通,還涉嫌違法。
張女士認為,小孩犯錯如果已經觸及違法邊緣就要打,因為黃荊棍下出好人。“這次是偷拿家里的錢,如果不教育,下次可能偷拿別人的錢。”張女士說,應該懲罰孩子,讓他知道犯錯要付出代價。
“孩子只是私自拿錢,貼上偷錢的標簽,容易給孩子增加過重的包袱。你以為打他就教育好了?說不準他逆反,你不準他干他偏要干。”韓先生認為,孩子偷拿錢,而且是第一次,不應該打罵教育,而是要給他講道理。
兩人誰也說服不了誰,最后達成一致意見,孩子教育的事情由張女士作主。張女士也保證,即便棍棒教育,也是只打痛不打傷。重慶晚報首席記者夏祥洲
學前教育博士
孩子犯錯誤該打還要打
像小星這種犯錯的孩子,家長到底是打還是不打?
“如果有比打罵更好的辦法當然不要打罵!但是如果其他辦法都被排除,給孩子適當處罰,讓他理解犯錯要承擔后果,或者僅僅是讓他長長記性,打也未嘗不是一種嘗試。”學前教育管理博士、臨床兒科醫生、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賀小燕的觀點是,該打還是要打,但要把握分寸。
分寸如何把握呢?賀小燕比較贊同小星媽媽對于違法邊緣甚至違法行為應該予以身體懲罰的觀點。賀小燕認為,懲罰時應該避開外人,給孩子留面子。此外,張女士不應該帶著憤怒懲罰孩子,應該由孩子父親韓某執行體罰,因為他當時心理情況穩定而理性。
專家教你打孩子
不要用手打最好用杖打
重慶晚報記者曾受邀聽過金寶貝早教首席專家、美國哈佛大學教育學博士王濤《規矩和愛》的講座。王濤稱,在教育過程中應該學會打孩子。
“孩子可以打,這是一種有效的懲罰手段,但要講究藝術。”王濤推薦了打孩子的4個原則。
其一,不能在發怒的時候打孩子,不能借助打孩子發泄自己的情緒。“打孩子是因為規矩而打,不是因為憤怒而打,要讓孩子知道,觸犯了規矩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這也是在給孩子訂規矩。”
其二,不能用手打,也不能用鞋子打,最好用杖打。“要讓孩子明白,不是父母不疼愛他才打他,而是因為他犯了錯,父母不得不打他,父母充當的是一個執行者角色。杖就是規矩的具體體現,要讓孩子害怕規矩,而不是害怕父母。”王濤說,如果孩子從小有這樣的觀念,長大以后就會成為一個有公德心的人。
其三,家長打孩子前,一定要與孩子有語言交流,讓孩子知道自己錯在哪里,犯了錯就要承擔責任,“不是爸爸打你,是爸爸不得不打你。”
其四,打孩子需要愛,孩子犯了錯,父母也要一起受罰。
教育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孩子犯錯,不是單純靠打還是不打就能扭轉的。不同性格、不同年齡的孩子,教育和懲罰方式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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