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觀察連日來關注學生校外托管問題,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廣州市工商局27日回應稱,目前,廣州市登記經營范圍為“學生托管”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12家。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0月10日,市工商局受理相關舉報47件,舉報內容均反映商家涉嫌無照經營。
廣州市工商部門表示,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廣州市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試行)》規定,如從事的學生接送服務為校車接送服務的,需向區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校車使用許可。
從事中小學生課外輔導的民辦教育機構需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如提供午膳等餐飲服務,根據《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需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如提供午休等住宿服務,根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還需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目前,已登記的學生托管機構僅一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大部分商事主體經營范圍不包括學生接送、住宿、膳食服務。據統計,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10月10日,市工商局受理相關舉報47件,舉報內容均反映商家涉嫌無照經營。由于托管是一個新興的行業,目前市政府仍未明確登記監管部門,僅有個別區工商局在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前登記了少數幾個托管機構,絕大多數托管機構并無相關經營范圍和相關許可。因此,家長們很難從營業執照、許可證等相關證照來判斷此類托管機構是否合法。廣州市工商局有關人士建議,家長們不要輕信無相關證照的托管機構。可是合法有證的少且托管費用高,考慮到“學生托管”是很多家長的剛需,為得到既安全又低價的托管服務,最有效、最根本的出路是將孩子留在校內托管,實行政府適當補貼與家長購買托管服務相結合,才能有效并長效解決這一長期困擾的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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