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報刊亭都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戲充值卡的行為。
“孩子穿著校服,拿著幾百元錢來買游戲充值卡,你怎么好賣給他的?”
這一幕發生在景曇路某報刊亭前,110民警趕到時,胡女士夫婦正領著穿校服的兒子在向報刊亭老板“維權”:一次性花這么多錢買游戲充值卡,這和孩子的年齡及行為能力不符,老板怎么能做這樣的生意?
“組團維權”:退卡還錢
事情發生在上周一下午。起初,胡女士向老板討說法未果,便選擇了報警。
四季青派出所民警趕到后,老板同意將尚未使用的游戲充值卡收回,并退錢給各位家長。
胡女士拿到退回的400元后告訴民警,自己的孩子正上小學三年級,最近迷上了一款叫做“穿越火線”的線上游戲。背著父母,孩子前后花了近1000元,在報刊亭老板處買了游戲充值卡。由于錢包里總是少錢,胡女士這才發現孩子偷偷買游戲充值卡的事情。
“我兒子一次性就買了400元,另外一個同學也一次性買了500元,每次買的都是100元面值的卡。”胡女士說。
記者曾按胡女士的指引,前往報刊亭,發現報刊亭已停業。昨天,記者再次前往,報刊亭依舊處于停業狀態。
類似情形,并不新鮮
事實上,報刊亭賣游戲充值卡給未成年人所引發的糾紛已經不新鮮了。
2014年6月,一位媽媽在本地某論壇發帖稱,女兒在當年5月25日至6月6日間,在近江東路某報刊亭分三次購買了總價值4980元的游戲充值卡。直到她發現時,還有900元游戲充值卡沒有刮開使用。最終,這位媽媽帶著女兒找到報刊亭,退回了那900元游戲充值卡。
今年10月10日,山東日照一11歲男孩在超市累計購買了數千元游戲幣后,家長將超市告到法院,要求判決交易無效。當地法院主持調解后,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超市當庭退回2000元,糾紛一次性了結。
在網上稍加搜索,類似糾紛就能找出很多。那么,游戲充值卡到底能不能面向未成年人出售?
生意“踩線”,該誰來管
根據2010年文化部頒布實施的《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然而,在實際操作層面,這一規定很難監控到報刊亭及文具店等代理虛擬貨幣交易的實體商戶。
對于這樣的現狀,一位小學六年級學生的家長表示,她只能選擇對女兒的零花錢進行嚴格管控。“身上只給她放5元錢,萬一放學家里沒人,可以打個電話什么的。”除此之外,她不給女兒任何的零花錢。
另一位小學三年級的家長則表示無奈:“現在孩子天天捧著平板電腦、手機,網上也能充值,根本管不住。”
那么,報刊亭、文具店等向未成年人出售游戲充值卡的行為究竟該由誰來管?
記者致電市工商局市場管理處,一位陳姓女工作人員表示,這并不在他們指責范圍內,遇到這樣的情況,通常由轄區市場監管所處理,發現一例,處理一例。
學生“輕車熟路” 商家“來者不拒”
記者調查:
問題又來了,市場監管到底管得如何?
記者隨機走訪了城東、城西多所中小學附近共計20家報刊亭及文具店,僅有4家表示沒有游戲充值卡及相關商品出售,這當中有2家不出售的理由是“賣完斷貨”,并表示可以幫忙網上充值。除此之外的16家,學生都能輕易地在店鋪中買到游戲充值卡,店鋪均無相關禁止標識。
豐潭中學附近的一位老板說,他不賣游戲充值卡是因為利潤太低。“一張100元的卡,利潤也就兩三角,沒意思。”
另一家文具店的老板娘的話堪稱“業界良心”:“我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將心比心,不能賣。哪有家長讓小孩子玩游戲的,肯定是小孩子偷著來買的。”
記者還對學生進行了采訪。在采荷二小門口,記者先后詢問了5名男生,哪里能買到游戲充值卡。5名男生分別指向了位于學校附近的兩家文具店,并表示不是自己曾經買過,就是陪同學買過。記者根據學生指引找到兩家文具店,一家的老板表示卡已賣完,另一家則說“備貨充足”,各大游戲運營商的游戲充值卡都有。
然而,與商家的“來者不拒”以及學生的“輕車熟路”相比,家長們基本都處于“蒙在鼓里”的狀態。記者在各中小學門口隨訪家長發現,家長們對于商家向未成年人售賣游戲充值卡的情況毫不知情。
如果是這樣的態勢,家長“組團維權”恐怕依舊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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