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于5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重點對統籌城鄉義務教育發展、保障義務教育投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的問題作了規定。
《條例》將凸顯義務教育基本屬性作為核心要義,在公益性方面,明確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擇校費、借讀費,以及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在公平性方面,作了多項規定,比如,“實行免試入學”、“就近入學”,“公辦學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圍組織招生”,“不得將學校分為或者變相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應當按照隨機原則合理編班,不得分設或者變相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等。《條例》同時強化了政府責任,并從均衡生源、學校、師資、經費幾個方面,對推進均衡發展作出方向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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