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學生把自費出國留學作為完善自己學習經歷的一種選擇。來自教育部的數據說,自2002年以來,連續8年我國自費出國留學人員超過10萬人,其中2008年度各類出國留學人員總數已接近18萬人。而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的關于中日韓美四國青年人的研究報告中說,中國52%的父母希望孩子至少讀本科,33%希望至少讀碩士。這種期望下,依靠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相當一部分學生最終會考慮和選擇出國留學。對那些有能力有意愿出國留學的學生來說,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適合出國留學?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是不是出國留學更劃算了呢?如何才能選擇一個好學校?
為此,記者采訪了有關方面的專家們,為有意出國留學的學生和家長們支招,希望他們能盡量減少出國留學的彎路,根據自身的情況作出理性選擇。
自費出國留學必須關注四大負面因素
幾位專家根據前一段時間的情況,提醒有意出國留學的學生和家長們必須注意四方面的負面影響因素。
國外學校質量問題是第一要素。一些國家近年來新辦的私立學校質量較低,甚至頻繁倒閉。有的國家一味強調教育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完全把教育當成貿易來做,在招收留學生過程中非常積極,但對于給留學生提供可靠和優質的教育資源方面卻重視不夠。一些國家法律體系表面上看很完善,但一旦出現留學生利益受損害的問題,依法處理起來,期限過長,學生利益很難及時得到有效維護。
第二要素是留學人員和家長選擇自費出國留學帶有一定的盲目性。部分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和家長對國外的情況缺乏深入和全面的了解,對自身留學能力也缺乏正確的把握,過高地估計學生到國外后的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出國后很難適應。媒體所報道的留學不成功的案例不少都屬于這種情況。據了解,有的留學人員在國內難以完成正常學業,直接選擇出國留學,出國后更容易出現各種問題,甚至有極個別的出現犯罪等極端情況。
第三要素是境內外個別機構或個人完全為了商業利益從事留學中介活動,尤其是通過國際互聯網從事非法留學中介活動。有的是通過網上QQ群發留學中介信息。這樣的中介活動起初大多只提出很低的報價,以獲取消費者的好感,但在操作過程中步步加價,直到留學者無法抽身。一些外國學校、機構等借其“駐某地辦事處”或代理人直接從事非法招生活動。這些國外學校或機構通過“駐某地辦事處”或“中心”、“基金會”、“代表處”名義贏得人們的信任,出現問題不負責任,一走了之,給留學人員帶來損害。還有的機構假借“合作辦學”、“校際學生交流”從事非法留學中介活動。
最后,一個特別應該注意的問題是留學安全。由于種種原因,一個時期以來國外陸續出現了一些傷及留學人員利益甚至人身安全的嚴重事例,我國政府部門和駐外機構為此開展了大量工作,這個問題應引起留學人員和家長的充分重視。
金融危機不能只宣傳出國留學省錢
去年下半年當金融危機在全球蔓延的時候,國內的留學市場盛行一種說法:人民幣升值了,留學費用省了三分之一。從媒體宣傳上看,國內的留學市場似乎不是向低處走,2009年的出國留學數字可能還會出現上升趨勢。
但是還有一個數據同樣值得有意出國留學的人員注意: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后,國外大學漲學費的呼聲也很高。3月中旬,英國高校聯合會(BCU)發布一個報告:BCU與英國的一些大學也在討論學費上漲問題,從趨勢上看學費有上漲的可能性。
一系列不容忽視的問題出現了:會不會出現匯率變化省下來的錢又被上漲的學費花掉了?美國的大學過去取得獎學金機會比較多,金融危機之后,這樣的機會好像也在減少。本國人利用金融危機重回校園也會影響到招生名額。另外,金融危機后,就業機會明顯減少,相應的就業或者打工的機會也在減少。最近還有一種情況發生,比如新加坡的某些學校就是由于受經濟不景氣影響,學校招生受牽連,最后倒閉。
專家們提醒有意出國留學的學生和家長:應該全面分析這些形勢,不能只考慮現在留學省錢的問題。
此外,就業問題也應該列入出國留學的必須考慮的要素之一。專家們表示,在發生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留學人員學成后找到就業出路,出國留學才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否則,國外由于金融危機找不到工作,回國也找不到工作,以后有誰還愿意自費出國留學花錢打水漂?
有關專家建議,在做留學規劃時,不要像從前過多關注一些職業的預期收入或社會地位預期,應該更多地關注每個學生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特長,這樣,給學生所設計的留學道路才更有特點,不至于像過去經濟、金融專業吃香,就都去學這兩個專業,而金融危機一來,大家一塊兒失業。
注意留學中介活動中的四種不規范情況
這些年,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在自費出國留學工作中發揮了很大作用。根據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通過留學中介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有的地區這個比例達到了70%以上。
但是,仍有不具備留學中介資格的機構或個人,包括以種種名義從事招生活動的國外機構或個人通過非法途徑從事留學中介活動。總的看,一些不該出現的問題目前仍在一些留學中介機構對外開展業務活動中發生。
為了更好地保障留學人員的利益,專家們提醒要出國留學的學生和家長一定要注意留學中介的四種不規范行為:
一是搞虛假宣傳。據了解,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經常接到社會各界關于這些內容的咨詢,這說明大家對這些宣傳不大相信,實際上,虛假宣傳做多了,最后會因為種種原因而害了自己。
二是合同問題。有的規模很大或者說是知名中介的合同也存在問題,關鍵性的要負責任的地方故意模糊。
三是收費不規范。除了收費項目明顯不合理,有的還打白條,有的中介實際上是故意提供虛假服務。
四是實行部門分包,買賣承包,唯利是圖。這種機構管理機制有很大漏洞,管理隱患很大,實際上是只管經濟利益,忽視服務質量。
如何避免在自費出國留學中少走彎路
如何才能避免在出國留學的道路上少走彎路呢?專家們建議,最為重要和關鍵的是要做到知己知彼。在對自身的情況做全面性的評估基礎上,要做好出國留學效益的全面分析,并重視合法權益的維護。具體地說,一定要注意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在自身經濟條件適應國外生活和學習的基礎上,盡量選擇質量比較有保證,辦學聲譽比較好的學校。不要選擇那些雖經所在國有關部門批準合法辦學并能授予學位,但是其頒發的學歷、學位卻不被所在國政府教育質量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或者因其辦學質量和水平較低,其學歷、學位和學術聲譽不被社會各界所廣泛認可的學校。
第二,要通過正規渠道全面了解國外情況,特別是國外學校情況。要對留學主管部門發布的相關信息,如留學預警,國外學校名單等給予足夠的重視。建議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http://www.jsj.edu.cn),或咨詢外國駐華使館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等正規渠道,查詢和了解國外學校辦學資質情況及其它相關留學信息。為便于廣大留學人員和有關機構了解國外學校的詳細情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還通過設立傳真等,接受留學人員和社會各界對國外學校資質情況的查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校資質查詢傳真號碼為:010-82301059。
第三,若通過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辦理出國留學,務必選擇經過資格認定的合法自費留學中介機構。要注意簽署能保護核心利益的留學中介服務合同。建議使用或參考使用教育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另外,要注意挑選業務能力比較強,聲譽比較好的留學中介。一般來說,服務質量好的留學中介會更多地關心如何根據留學人員的情況,規劃和設計一個合適的留學方案,而不只是幫助留學人員完成出國留學手續。
第四,警惕種種欺騙性的非法留學中介活動。如通過手機或互聯網發布留學信息從事非法留學中介活動。借助外國機構,如大學、學院、教育集團、中心、基金會“駐某地辦事處”或代理人,或者借舉辦所謂的國際教育展、招生展等直接從事留學招生活動。有的借免費提供留學信息咨詢,如通過在線咨詢服務、BBS等方式拉攏客戶,最好再通過其他途徑收取費用,一旦上當受騙,有關部門查處困難,很難彌補損失。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對通過各種渠道發布的留學信息要客觀看待,認真了解分析,不要盲目聽信。對于那些借發布新聞方式發出的留學信息尤其應謹慎。
最大限度地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作為教育主管部門,近些年來,教育部采取多項措施確保自費留學市場健康發展。據介紹,教育部建立中外磋商制度,開展經常性交流磋商,使發生的各種問題能夠有渠道得到及時溝通、協調解決;還建立了有效的留學預警制度,隨時就出國留學活動中的突出問題發布“留學預警”。從這個制度建立以來,共發布“留學預警”42期。涉及15個國家,83所國外學校,13家留學中介。留學預警對于預防和解決留學突發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被稱為“自費出國留學的風向標”;同時向社會公布經過中外權威部門認定的外國學校名單,目前已向社會公布了33個國家辦學比較可靠的近1.5萬所院校的名單,這些名單為留學人員能到國外質量比較可靠的正規學校學習提供了基本保證。此外,還在2003年6月開通了教育涉外監管網,并設立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
教育部國際司的陶洪建最近在杭州召開的留學中介業務研討會上表示,為了更好地保護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利益,還將在4個方面繼續努力。
首先是繼續推進已取得成效的相關措施的進一步實施。比如:加強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網建設,最大限度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尤其是要通過全面信息發布在全社會樹立出國留學須講究效益的觀念,減少和避免出國留學的盲目性;繼續對自費留學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留學預警,發揮留學預警在留學工作中的震懾力和權威風向標作用;對已公布的33個國家學校名單進行完善和修改,同時再增加公布其他留學熱點國家的辦學比較穩定、質量比較可靠的學校名單,引導留學人員選擇資質好的學校留學。
其次是推動留學中介服務的社會化管理。比如發揮行業自律在自費出國留學服務與管理工作中作用,推動服務標準建設等。
然后是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包括目前跨地區中介活動所面臨的法規政策問題。
最后是繼續采取措施規范和清理市場,要對留學中介活動中的害群之馬和欺詐行為繼續予以嚴厲打擊。(記者 原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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