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院校、各區縣教育局、天鐵集團教委、各助學單位:
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的需求,進一步合理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結構,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根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決定停考保險等25個南開大學主考的專業,其中律師(專科)、律師(本科)專業自2008年10月份考試起,不再接受新考生報名報考;其他專業自2009年4月份考試起停止接受新生報名,2012年起停止安排筆試和實踐課程考試。停止安排課程考試后,考生未通過的課程可按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停考專業課程替代方案選擇課程考試。上述專業自2013年起停止辦理畢業證書。
停考專業課程替代方案將于2009年公布。
停考專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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