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技術移民制度都是各國根據各自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在建立健全我國引進外國人才制度時,切不可照搬照抄西方做法——
海外引才應按需下單
國外技術移民制度都是根據各國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所以各國都有自己的特點。
在建立健全我國引進外國人才制度時,切不可照搬照抄西方做法,必須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制定并定期更新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及時、準確反映國家對高端、緊缺、急需外國人才的需求,引導和調節國內人才需求和外國人才供給。
列清單:弄清需要誰
從國外技術移民情況看,各國普遍采用職業清單引導技術移民流入有需求的行業和產業,避免技術移民與國內勞動力之間不必要的競爭,影響國內勞動力市場。
職業清單反映了國內對外國人才的需求。西方國家的職業清單大都依據職業分類來制定,而且以技術類別為主、以技術水平為輔進行職業分類。他們主要根據技術類別將職業分類逐級細化,一般細化到四級,第五級即為具體的職業,多達幾萬種;將技術水平作為每一類職業的入門要求,技術水平的要求有些比較明確,有些比較籠統。職業清單的主要任務是從這些職業類別中劃分出短缺的職業,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作為技術移民的指導,其制定過程沿襲了職業分類的思想,也是以技術類別為主,以技術水平為輔。總體來看,由于技術移民國家勞動力短缺,這種以技術類別為主、以技術水平為輔的職業清單反映了西方國家對技術移民的實際需求。
如何制定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使其能夠更好地反映國內需求呢?有人建議仿照西方國家,以職業為主線構建指導目錄框架,也就是說,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應該依據中國的職業分類,即職業分類大典。但是,我國的職業分類大典在地方試點中發現,具體職業與現實企業崗位相差太大,操作性不強;此外,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一些舊的職業不復存在,新的職業不斷涌現,職業大典未能及時反映這種變化。因此,依據職業大典來制定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可行性不足。
從中國勞動力實際情況看,中國中低端勞動力十分豐富,缺乏的主要是高端人才,在制定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時,應重點考慮外國人才的技術水平,這一點與傳統移民國家有很大區別。特別是在經濟結構轉型的大背景下,應該鼓勵各地探索主要依據技術水平引進外國人才的做法,當然,要發揮指導目錄有針對性的指導作用,還必須對職業類別進行適當地分類,鑒于我國職業分類大典不夠完善和勞動力調查制度尚未建立,這種分類宜粗不宜細。因此,應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堅持以技術水平為主、以技術類別為輔的原則,制定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
敢放權:明確誰需要
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確定了我國對外國人才的需求方向,要使引進的外國人才符合國內需求,還必須通過適合的評價機制,對符合需求方向的外國人才進行評價,將真正符合國內需要的外國人才篩選出來,給予其入境工作的機會。當前評價外國人才的普遍做法是,政府通過各種人才計劃和項目,直接進行外國人才的評價,這里帶來兩個嚴重弊端:一是由于各行業對外國人才需求的復雜性,政府很難完全了解每一類具體需求,造成“外行評內行”現象,引進的外國人才未必滿足實際需要;二是嚴重干擾了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用人單位在外國人才評價中沒有發言權。
從市場角度看,用人單位是外國人才的需求方,對本單位需要什么樣的外國人才最為了解,同時用人單位對該行業是否需要外國人才,需要什么樣的外國人才,也最了解。因此,用人單位最有資格對所需的外國人才進行評價,是最適合的外國人才的評價主體。但是,在當前外國人才引進體制中,用人單位不擁有或部分擁有外國人才評價權力,這一權力由政府部門擁有或部分擁有。要改革外國人才評價機制,讓有資格的評價主體對外國人才是否符合國內需求作出評價,關鍵是下放人才評價權,將其要落實到用人單位。落實用人單位的人才評價自主權,可以借鑒國外雇主擔保的做法,建立用人單位擔保制度,讓用人單位成為外國人才申請進入中國的擔保人,確保外國人才不會沖擊國內勞動力市場,同時也保護外國人才的合法權益。
將外國人才評價自主權落實到用人單位之后,要使用人單位的評價行為符合規范,政府必須建立相應監管制度,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管。從國外雇主擔保制度看,可以根據外國人才的不同情況,對不同類型的用人單位,建立相應的行為規范,其中,對于違反規范的行為,必須有明確的、可操作的處罰。此外,相關政府部門還必須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監管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反規定的行為,確保外國人才評價行為適當、有序。
從用人單位角度看,用人單位要對外國人才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必須對外國人才的相關情況有充分的了解,因此,必須大力發揮各種行業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以及各種市場調查公司、獵頭公司等企業組織的作用,利用其大量的數據和專業的分析力量,幫助用人單位進行評價,作出相應的篩選決策。
這樣,通過需求目錄引導、當事人申請、用人單位擔保、專業評價等制度和程序,篩選符合國家需求的外國人才,使引進的外國人才高度契合國內需求。
勤調整:實現動態平衡
在積極引進外國人才促進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引進的外國人才保持一定的數額,與國內的接納能力相適應,不會對國內勞動力市場形成沖擊,確保國外人才供給與國內需求之間的平衡。
從國外技術移民情況看,各國根據本國勞動力市場的實際需求和對技術移民的接受能力,確定一定時間內技術移民進入本國的數量,并周期性地進行調整。技術移民數量調控方式各不相同,有的采用的是配額限制,有的是設定目標數量,有的是數量封頂限制。
隨著國內對外國人才需求的變化和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指導目錄的調整,外國人才的數額也應作出相應的變化,有針對性地進行調控。從調控的手段上,有增量調控和存量調控兩種,增量調控是對每年新引進的外國人才的數量的調控,存量調控是對已經引進外國人才數量的調控,存量調控的目的在于暢通流出的通道,對于已經引進的外國人才,在一定時間內作用發揮不明顯或因各種原因不適宜繼續留下來的外國人才,通過流出的通道及時地流出。這樣,通過流入調控和流出調控,使得引進的外國人才能夠動態地適應國內需要。
要準確、及時地調控外國人才數額,必須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外國人才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分析,加強各行業外國人才發揮作用情況的研究和分析,逐步建立起適合實際情況的數額管理制度,有效調節外國人才的流量和流向,使外國人才引進靈活適應國內需要,保持外國人才供給和國內需求的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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