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考試院于2011年11月23日召開了全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會,會議就我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進行了部署。我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
在校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報名,其他人員在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須持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往屆生還須帶上中學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
今年我市將繼續加大報名資格審查力度,嚴防“高考移民”。在報名后,市教育考試院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報考者的戶籍和學籍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報名條件如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三)身體健康;
(四)報考人員戶籍、學籍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報考人員具有我市三年戶籍和三年高中學籍(從報名當年9月30日往前推算);
2.報考人員在我市戶籍或高中學籍不足三年,但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
(1)報考人員自出生之日起至報考時戶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三年學籍的限制;
(2)報考人員父、母屬我市區縣(自治縣)級以上人事、組織部門確認引進的優秀人才,本人經戶籍管理部門批準落戶我市;
(3)市、區縣(自治縣)級以上政府審批的招商引資項目的主要投資者,其子女經戶籍管理部門批準落戶我市;
(4)部隊復員、轉業軍人及其子女,經戶籍管理部門批準落戶我市;
(5)因家庭變故,父、母工作調動等原因隨父、母戶籍落戶我市;
(6)持有重慶市公安機關頒發的“外僑居留證”,在我市定居的外國僑民;
(7)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在國外就讀中學且為應屆高中畢業生回國后經戶籍管理部門批準落戶我市;
(8)經正式審批錄取的有三年中職學籍(經市教委認定的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試點學校錄取學生除外)的中職學生有我市戶籍者可報考普通高校;
經正式審批錄取的有三年中職學籍(經市教委認定的實行彈性學制、學分制試點學校錄取學生除外)的中職學生沒有我市戶籍者只能報考三校高職。
(五)下列學生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由市外遷入就讀高中起點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職學生以及非市教委批準的學分制試點的中職學校畢業生,其中職學籍不足三年的;
4.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5.在上一年度參加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受到“下一年不得報考”處罰的考生;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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