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慶市選派大學生到鄉鎮基層工作登記表》
填 表 說 明
一、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并按要求規范填寫。
二、登記表所有內容采用Microsoft word文字處理軟件錄入,字體統一設置為宋體,字號可根據每一欄目錄入的內容多少,自行決定。“簽名”欄需用藍黑鋼筆填寫。
三、登記表統一設置為A4紙張,頁邊距設置為,上:3厘米,下:2.8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四、“姓名”欄填寫身份證所用的姓名。
五、“生源地”欄填寫本人高考所在地。
六、“學歷”和“學位”欄填寫本人按學籍規定在2011年前取得的學歷、學位。
七、“專業類別”欄,請考生按所學專業類別,在□內打“√”。
八、“報考志愿”欄,填寫考生報考的崗位,須和網上報名填寫的內容一致。
九、“簡歷及獲獎情況”欄,簡歷從小學開始填寫,獲獎情況只填寫大學期間的校級以上獎勵。
十、“家庭主要成員”欄,主要填寫報考人員父母的有關情況。
十一、“報名資格復審意見”欄,由考生所報考的區縣資格復審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需寫明“合格”或“不合格”。
十二、“選派審核意見”欄,由重慶市級牽頭部門填寫并加蓋公章,并寫明“同意選派”、“不同意選派”。
十三、“選派大學生在鄉鎮基層服務期間的考核情況”為選派大學生在鄉鎮服務期間年度考核時填寫。其中,“所在服務單位考核意見”欄,由選派大學生所在單位填寫,并寫明年度考核等次;“鄉鎮黨委意見”欄,由選派大學生所在鄉鎮黨委填寫,并寫明年度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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