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兒去好學校讀小學、初中,動輒一兩萬,多的六七萬的擇校費、借讀費,讓很多家長感到壓力。昨天,提交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的《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一審稿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擇校費和借讀費,免費提供教科書。
《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草案)》,通過后將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對教育行為、教育投入等予以規定。《草案》先后兩次通過市政府公眾信息網征集社會公眾意見,點擊率超過6000次,收集到的意見200余條。
草案對學生、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經費保障、民辦教育等作了詳細規定,對于違反這一地方法規的個人、單位,將通過追究刑事責任,或是給予免職,解聘,通報批評等予以處罰。
擇校
在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審議
擇校費借讀費一律不準再收
近年來,由于一些學校師資較強,教學設施設備比較健全,越來越多的家長不惜成本,也要將孩子送到這樣的學校讀書。為了孩子能進優質學校讀書,寧愿多掏錢在名校旁買房的現象非常突出。
出于學校接收能力有限,或是為更進一步增加學校收入,一些學校的擇校費、借讀費數額不斷刷新,少則一兩萬元,高的甚至已達六七萬元,如渝中區人和街附近一所小學,以“捐資助學費”就已漲到了7萬元。
其實,不論是“捐資助學費”,還是“擇校費”、“借讀費”,實際都是學校向不屬于招生范圍的學生,收取的“擇校”費。
一審稿第二條明確規定,我市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也就是小學和初中,在這個階段不收學費、雜費、擇校費、借讀費。
農民工子女在父母打工地就近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不收取學費、雜費、擇校費和借讀費,并免費提供教科書。
收費:所有收費項目都向社會公布
孩子好不容易才擠進這個學校,除了擇校費、借讀費,還有哪些費用是學校應該依法收取的,自己繳的這些費用中,有哪些是本來不該繳卻繳了的?
一審稿規定,學校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費用,應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等向社會公布。公布的收費目錄中沒有的收費項目,學校不能自行設定,也不能收取,學生家長可以拒絕繳納。
若學校將依法納入收費目錄的項目收費標準擅自提高,這又該怎么辦?一審稿規定,禁止學校擅自提高收費標準。違反這一規定的,將依法追究學校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補課:不準有償補習工作日禁兼職
身為公辦學校的小學,或初中教師,該上課的時候,應付了事,在課后卻在家里,或是與其他人一起辦起補習班,并向參加補習的學生收取培訓補習費。
對于這樣的現象,供職于主城一中學的馮老師說,“在家辦補習班掙錢,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依據一審稿規定,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在職教師,不得舉辦或是參與舉辦針對學生的有償培訓補習活動。在工作日期間,公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不能到校外的社會辦學機構兼職,或是兼課。
公辦學校與開發商聯合辦學,這樣“公民聯辦學校”目前并不在少數。公民聯辦的初中小學在職教師,可不可以在家開小班,搞補習掙外快,或是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一審稿卻未予明確。
重點:初中小學階段不設重點校班
擇校費的持續攀升,在很大程度上與學校是不是重點有著密切關聯。在一些區縣,甚至出現了重點初中、小學擠破頭,一般學校卻在想方設法招攬學生。與此同時,在一些學校,將同一個年級的學生匯聚到一個班,取名重點班。給一些沒進入重點班的學生造成了壓力。
一審稿規定,市、區縣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將學校分設為重點學校,非重點學校。同時,學校內部,也不能設置重點班級。
師資:主城新招教師必須支教兩年
當前,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分布,是造成一般學校生源不足,重點名校擠破頭,擇校費一漲再漲的最大原因。一審稿規定,城鎮學校的教師,想要評聘高級職稱(職務),需要有一年以上在農村學校,或是在城鎮師資薄弱學校任教經歷。
主城區城鎮學校新招錄教師,任教兩年后,要到邊遠地區、民族地區的農村學校或者城鎮師資薄弱學校支教兩年。主城區外其他區縣城鎮學校新招錄教師,任教兩年后,到當地相對偏遠農村支教兩年。
課程: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活動
一審稿規定,初中、小學的科目要開全,課時要足夠,既不能增加也不能減少課程,尤其不能為了其他課程擠占體育、音樂、美術、實驗等課時。
學校必須保證學生每天有至少1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每三年要組織至少一次對學生的免費體檢。
學校或班級,在教學中不能按照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先后名次,不能在節假日和周末的課余時間,組織學生或變相組織學生參加補課。
一審稿也規定,教育主管部門,學校,不能以升學率、學生考試成績,作為教師考核的單一標準。
《草案》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各種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歡迎、慶典、集會、商業性演出等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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