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線10月9日訊 畏懼暴力,而又崇尚強者。這是本案4個初一學生的真實寫照。
在親眼見識了谷華這個19歲社會青年的“鐵腕手段”后,即便對方身材單薄,個頭不到1.6米,并曾欺負過他們,這幾個中學生還是“粘”了上去,再碰頭時“華哥”、“華哥”的叫得沁甜。
豈料,華哥有一天卻掏出刀子,逼他們一起去搶劫,而他們竟答應了……
“不打不相識”
這不是一個美好的開頭。在A校小殷的眼里,卻有點“不打不相識”的意味。
時間是今年春夏之交的一天,雨湖區白石公園內,谷華帶著人與小殷一方不期而遇。“小殷的兩個同學橫著眼睛,瞪了下谷華,谷華喊他們站住,故意為難他們,要小殷的兩個同學猜拳,互相打耳光。”一位跟過谷華,目睹這起“找茬”事件的小弟透露,在谷華扇了其中一名學生幾個耳光后,公園再碰頭,小殷等人態度明顯恭敬起來,主動加了QQ,改口叫“華哥”了。
幾人很快混在了一起。“有時我出錢請他們上網。”但谷華也不是一個手頭寬裕的人,自2011年10月學廚藝歸來后,一直無業的他,曾在2013年初因盜竊罪,服刑1年3個月。
刑滿釋放后,谷華沒有走上正道。時常混跡市區網吧的他,隔上十幾天或是一個月,兜里沒錢了,便回一趟湘潭縣農村老家……周而復始,日益沉淪。
約“大哥”見面惹禍上身
5月9日,周六。
百無聊賴的小殷,想起了大哥谷華,便通過QQ約對方來白石公園玩耍。下午3時許,谷華赴約。彼時,小殷正和八九個年齡相仿學生模樣的男女在雕像廣場附近的湖邊玩耍,見一臉兇相的谷華上前,三四個女生借故走開了。
坐了一會兒,谷華頓感閑得無聊。他又開始故意找茬,質問小殷等人是誰在QQ聊天時罵他“華別”。小殷擔心受牽連,連忙把一名男同學供了出來,后者不承認,谷華掏出了別在左褲腰上的尖刀。
這位男同學怕了,慌亂中拿出手機,一邊翻著聊天記錄,一邊著急地向谷華解釋“我喊的是華妹幾,不是喊的華別。”見尋樂子的目的達到,谷華也就不再深究。
又過了一會兒,這名男同學接到父親來電,“告假”回了家。見狀,被剛才一幕嚇著了的小殷及另外3位同學,也借故要回家。
可惜,請神容易,送神難。“等下!喊了我來,沒有一點事就走!”谷華生氣了,他再次掏出那把收起來像根鐵棍,擰開實為尖刀的防身武器,一邊擺弄著,一邊說:要么小殷等4人湊30塊錢給他,要么和他一起去“拍鳥”(指搶錢)。
助紂為虐搶了70元現金
彼時,小殷等4人兜里一個子兒都沒有,只得留下來干坐著,氣氛十分凝重。
突然,4人中那位唯一的B校學生,開口說對面亭子里坐的一男二女是他們學校的,“男學生有錢,但他認識我,我不好出面。”供出校友的這名學生希望自己能不參與搶劫,獲允。
谷華起身,與小殷一同站在亭子一側偏僻處,令另兩位學生喊被盯上的B校男學生過來。“我又不認識你們,為什么要跟你們去。”男同學極力反抗,冷不防挨了谷華一掌,跌倒在綠化帶的樹叢里。
“你自己把錢拿出來,不要我搜吧。”谷華伸手抽出那把還帶著套的尖刀,作勢欲打。男同學怕了,緊拽著褲口袋里的手被強行扯了出來,兜里的70余元現金被洗劫一空……
一個多月后,谷華在老家落網。而據記者了解,他還曾主導了另兩起搶劫案,受害對象均為穿著校服的中學生。
“我去搶劫是為了搞點錢花,逼著學生去搶是為了逃避打擊,我知道未成年搶劫(注,實為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此罪,不需承擔刑事責任,小殷等4人案發時均不滿14周歲)不要判刑。”近日,谷華因搶劫罪,被雨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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