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一家都是普通的工薪家庭,夫妻兩每個月的收入只有單位發的固定工資,能裝進錢袋子的也只有7000多塊錢,除去生活中必須花銷,剩下的也就三四千了,現在還要負擔孩子的補課費用,他覺得錢有些不夠花了。朱女士說:“對于我們這樣的工薪家庭可能是有一些負擔,一節每個小時的錢是100多塊錢,每一次補兩個小時就是300塊,美術課也是按學期、按課數來收費的這方面的費用一個月也要有一兩千塊錢,我親戚他可能每個月花在孩子補習的費用有四五千。”
盡管這樣,因為家里只有一個孩子,所以作為媽媽就想讓孩子能夠學得更好,她說,現在時代變了,成績決定了孩子們的未來:“畢竟像我們這樣的工薪家庭,孩子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去奮斗,不像我們當年,哪怕是一個中專出來都是有工作的,但是現在,如果說沒有好的專業,沒有好的學校,出來就業都非常非常難。”
對于母親的良苦用心,孩子能夠理解么,采訪中,17歲的陳韞目光堅定地告訴我們,這是很現實的事情,沒有什么可抗拒的,也無法抗拒。陳韞說:“我周圍的一圈同學都去補,我不去補,我的成績就比他們不好,高考的時候他們就比我考得高,這是很現實的事情,我就算不想去,但是說大一點,或者怎么講,我為了我能有一個更好的將來,放棄我現在的一些快樂啊什么的,起去補課。為了我以后會更好,這是很現實的事情。”
孩子字字句句的透徹分析,家長們聽到會覺得寬慰,可是,更多的是一種無奈感覺涌上心頭,陳韞說,自從她上學以后,補課就圍繞在她的周圍:“其實很多班都有,你如果不去補課的話,你的某一科老師就會告訴你說,在星期六星期天,他會告訴你一個地點,可以去那聽他的課。”這種家長熱衷,老師支持的補課為什么讓孩子們不待見呢,陳韞坦言:“我在學校我聽課我聽得好好的,我干嘛還要去其他地方再聽一遍呢。”
朱女士感嘆道,她不知不知道孩子累,不是不知道孩子需要玩樂的時間,但是她也無能為力,她說,補課目前還有它存在的必要性。朱女士說:補課有他的市場,一方面可能是有一些家長可能會隨大流,覺得別人孩子補了,自己孩子也得補,還有一方面是有的孩子的確是需要,因為畢竟在學校里,老師教學生的時候,不可能針對每一學生的特點來教授,孩子如果是不適應某一個老師教育方式,那么可能就會在今后她成長的過程當中吃虧。我們也沒有辦法左右孩子的教課老師,也沒有辦法左右學校去給配適合我孩子的老師,那么我們所能作的就是拿出來精力,拿出來金錢,去尋找這樣的老師去給他稍微的補一補。這也是我們中國的父母,做中國的學生家長一個無奈的選擇。”
補課需求旺盛屢禁不止
今年7月,教育部印發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規定》非常嚴格,其中包括六條禁令:一是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二是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三是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四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五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者是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六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相對應的處罰也非常的嚴格,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比較強烈的地區,要嚴格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尤其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打擊報復不參與有償補課等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
有償補課一直是我國教育治理的難題之一。盡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曾出臺多個規范,補課的問題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2008年,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重新修訂和印發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明確“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2014年,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明確中小學教師“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都屬于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在此基礎上,今年7月教育部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也是首次專門明確規定禁止中小學和教師“有償補課”。
三令五申,嚴懲重罰,在職教師補課行為仿佛成了教育界的過街老鼠,然而,即便如此,這一現象卻始終無法禁絕。
高中教師陳銘從教多年,作為重點中學的骨干教師,補課成了他職業生涯繞不開的話題:在陳銘看來,補課之風難以禁絕的根源是優質教育資源的缺乏,課堂教育的缺位以及學生個體接受能力的差異,而這些恰恰是教育工作者長久以來難以求解的課題。陳銘說:“對優勢教育資源的迫切需求和渴望,使得家長追求名師效應。如果要徹底杜絕教師補課,應該對學校的日常教學進行監管,讓學生在學校把該學的東西學到位,但是這對于教育來說是一個比較大的工程,很難在短時間實現,這也是現在教育工作者追求的東西。”
近幾年來,幾乎所有的省區市地方都在治理有償補課,多地也相繼出臺了處罰禁令,但是,這些措施能杜絕有償補課嗎?一位接受記者采訪的王老師坦言,有償補課很多老師大都做過:“因為家長都想讓孩子的成績提高,老師和學校想提高升學率,大家都有共同的想法,怎么禁吶?”
王老師還告訴記者,因為有償補課而被學校處分的老師其實很少:“因為有的學校出一個好老師不容易,很多家長都是沖著老師才來的,所以學校在這種事情上肯定也會手軟的。”
一位學生家長說,任課老師的補課收費信息往往通過家長之間交流獲得:“老師補課收錢、收禮的都有,但是我們家長基本都心甘情愿的,不會舉報。有些老師補課真有成績提高的成分,我們只要孩子有進步,花點錢沒關系。而且不管咋樣,這些老師總比外面的能可靠點。”
不可否認,這些禁令有其積極意義,也有很多教師堅持原則,對“有償補課”嗤之以鼻。不過,很多接受記者采訪的教師也都一致認為,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明確有償補課的法律界線,并且要適當提高教師待遇。
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青島市在去年就已出臺了詳細的規定,其間共查處了5名在職教師并給予了處分。規定實施一年半以來,青島的培訓輔導市場上已不見在職教師的身影,但另一方面,學生和家長的需求依舊旺盛。有補課需求的學生基本都是經同學或朋友介紹,在口碑較好的社會輔導機構報班學習的,授課教師為機構聘用的專職教師。某培訓機構工作人員說:“在職老師沒人出來給教課,大部分都是退休的,然后大學生。”
采訪中,受訪家長也表示,以往在職教師在外單獨開小班或補小課的現象,沒有再出現。
培訓輔導市場不見在職教師的身影,教育主管部門的重拳治理是主要原因。2014年4月,青島市教育局出臺《治理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若干規定》,并開展了專項治理行動。在《規定》發布的半年時間內,教育局接到家長和群眾的舉報電話20多個、收到舉報信10多封,在去年10月中旬的聯合執法檢查中,查處了5位在職教師違反規定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活動,并對他們分別給予了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和記過的處分。青島市教育局人事處劉明清介紹:“針對個別老師有償補課進行了全市的通報,引起了比較好的社會反響,通報以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問題實現了零投訴。”
禁止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一些家長拍手稱快。家長說:“已經跟學生交了一份錢上學了,有償家教以后還得要提供資金,家庭的負擔也是很沉重的。”除此之外,為禁止有償補課叫好的也不乏在職教師。青島37中語文老師譚一丁告訴記者,以往有老師為學生課外補習多是礙于親戚朋友的人情請托不好推辭。在職教師平日里剛忙完手頭工作就已疲憊不堪,休息時間尚且不夠,更不會再勞心勞力地想著去“賺外快”。譚一丁說:“真的有孩子需要、家長有要求,可以補,但是有償就不是很適合。有些老師真的是犧牲自己的時間,就比如說中午是午休,他就把需要加強的學生叫到自己的辦公室給他補課,甚至放學的時候抓緊一切時間給學生補課。都有家有孩子,肯定周六周日也不想出去補課。”
而在更多的學生和家長看來,將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一禁了之,似乎也是個麻煩事兒。如果只能將孩子送去社會輔導機構學習,機構教師授課水平又良莠不齊,花了錢也不見得孩子的成績能有提高。家長吳女士說:“我們孩子在外面輔導的語文老師換過好多個,都是因為孩子不是很喜歡這個語文老師然后就停了不上了,一個學期二十節課兩千多塊錢吧。能跟著學校老師學這樣會更好一些,因為學校老師畢竟對這個課程比較掌握,了解應該在哪一方面側重地去輔導他們。”“有償補課”表面看是教師得了“錢”,實質上是學生想要“分”。對很多家長來說,為了“分”,投入再多“錢”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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