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教育部、市教委關于面向未升學高中畢業生開展職業教育與培訓的精神,今年天津市有55所中職學校面向往屆高中畢業生開展中職教育,13所中職學校面向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開展春季招生工作。
一、招生學校
有本年度招生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具體學校、專業見附表)。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招生對象:天津市及外地往屆初、高中畢業生。
2.報名條件:具備有效的學歷證明。
三、學制
1、高中畢業生,學制1年;
2、初中畢業生,學制3年。
四、報名
1.時間:即日起至4月中旬。
2. 手續:春季招生實行免試注冊入學。本市及外地的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須持畢業證原件(復印件無效)到選定的中職學校注冊報名。凡丟失畢業證的學生,要開具學生本人畢業學校以及畢業學校所屬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歷證明(證明材料要附學生照片并注明學生本人的基本情況)。
天津市中招辦要求,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執行有關招生政策和辦法,不做任何超出規定的許愿和承諾。嚴禁招收應屆初中、高中畢業生,嚴格審查報名人員資格。對于在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有關工作人員,依法處理。
附:2009年招收未升學高中畢業生的學校、專業和學制
2009年開展春季招生的學校、專業和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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