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市教委獲悉,本市即日起將進行今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的認定工作,同時市教委對可以免考的體育優秀生范圍做出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有殘疾證)和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學生不能參加升學體育考試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報市教委認定與審批。
另外,在七至九年級階段參加市教委、市教委與市體育局聯合舉辦及以上級別的體育競賽中(不含棋牌和航模比賽),獲得個人、集體項目前8名的運動員,可免于參加統一體育測試,并按滿分12分計算。
過于肥胖或患有不適于參加中考體育統一測試長跑項目的學生,可由學校根據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申請辦理免試。經批準后,該項成績按2分計算。
學生暫時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一測試,應在統一測試當天申請辦理補考,并參加由市教委統一組織的一次性補考,辦法與正常測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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