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湘潭大學2014-2015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2014-2015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已經開始,為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2]342號)(附件1)、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有關通知及《湘潭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試行)》(附件2)等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4-2015年度評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
組 長:黃云清
副組長:張海良
成 員:歐陽曉平 劉長庚 鐘希余 楚爾鳴 劉圣陶 何 振 王先友 齊紹平
朱衛國 李佑新 王向清 宋銀桂 顏佳華 閻友兵 廖永安 李劍波
文衛平 舒 適 鐘建新 鄧國軍 劉平樂 鄭學軍 劉任任 羅文波
唐檢云
(二)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一般由7~11人組成。由院長任主任,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領導、一級學科學位點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為成員。名單在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評審時公布,并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辦公室備案。
二、評選對象
原則上為取得正式學籍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讀全日制全脫產博士、碩士研究生。對于有培養前途的2015年新入學的新生、本碩連讀碩士一年級以及碩博連讀博士一年級學生可納入評選范圍,但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專門說明原因。具體申請條件見《湘潭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試行)》(附件2)。
三、獎勵標準
博士研究生每生3萬元,碩士研究生每生2萬元。
四、評選程序
(一)研究生申請
研究生在2015年9月25日中午12:00前向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3)(一式3份),《湘潭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成果統計表》(附件6)及證明材料原件(由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及復印件(本人簽名,并加蓋研究生培養單位公章)(一式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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