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決定,2008年報關員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公布日期調整至3月18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135號令)的規定,海關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合格名單)當日,合格考生即可向原報名海關申領報關員資格證書。報關員資格核準(即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是海關行政許可事項,為了方便考生,海關一般采取當場作出決定的方式,直接向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頒發資格證書。因此,考試合格分數線公布日期的確定取決于制證備發的周期:在各海關完成所有發證準備工作后,合格分數線方可公布。
按照規定流程,報關員資格證書由海關總署統一印制后發運至各直屬海關(考區),加蓋直屬海關行政許可印章,再由隸屬海關、辦事處(報考點)領回備發。各海關還需提前做好提取合格考生報名資料、制發行政許可公示文本等相關準備工作。
2008年考試合格考生的資格證書,已于3月上旬印制完畢,并陸續發運至各考區。考慮到邊遠隸屬海關(報考點)備證周期,海關總署將合格分數線公布日期由原定的3月15日調整至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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