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殊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10分到50分不等的照顧。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介紹,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自治區體育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錄取時可照顧50分。
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30分:第一條,獲得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模范黨員、模范教師(班主任)稱號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第二條,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的達斡爾族、鄂溫克族自治旗的鄂溫克族、鄂倫春自治旗的鄂倫春族考生、額爾古納市的俄羅斯族考生;第三條,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其中具備第一條與第三條之一的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可再照顧10分,累計為40分。
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可照顧10分:第一條,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俄羅斯族以外的其它少數民族考生;第二條,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相關民政部門的證書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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