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天津市中小學就要開學了。市教委2月上旬下發文件,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按照市教委、市糾風辦等7部門聯合制定的《天津市2008年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規范收費行為,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
《意見》要求嚴格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收費行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免收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后,除按規定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加強高中階段和高等學校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管理,學校提供的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服務性收費應“即時發生、即時收取”,嚴禁高校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嚴禁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基礎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收費補習班,嚴禁學校、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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