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記者從重慶市政府辦公廳獲悉,重慶已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 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文禁止學校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選拔性考試,禁止隨意加大課程難度、趕超教學進度、過早結束新課、擠占非考試學科和學生自習課時間等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水平。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市基礎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一步提高,但辦學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片面追求升學率、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等問題還沒有得到切實解決;重智育輕德育、體育、美育,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重書本知識輕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的傾向仍沒有從根本上扭轉;考試評價和招生制度改革還有待進一步深化。
《意見》規定,各區縣要積極推行陽光招生工程,不得違規提前招生和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考試,嚴禁以非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改革教育評價機制,不得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簡單以升學率高低實施獎懲,不得炒作考試成績、升學率和中考高考狀元。
同時,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督促行政區域內中小學嚴格按照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科課程,認真上好體育、藝術、寫字、安全教育課,鼓勵學校因地制宜開展社會實踐課程。鼓勵學校和教師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通過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生學習效率來提高教育質量,不得隨意加大課程難度、趕超教學進度、過早結束新課,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擠占非考試學科和學生自習課的時間。指導學校科學合理安排學生的早晚作息時間、學習鍛煉時間、走讀生在校時間和各學科作業量,不得隨意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堅決糾正利用學生法定休息時間上課或集體補課的做法。
《意見》還再次強調嚴禁學校和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嚴禁教師強迫、動員、誘導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和有償培訓補習活動;嚴禁教師組織學生統一訂購教輔資料等。
市政府要求將規范辦學行為工作納入對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業務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有關教育立項、專項撥款、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學校和個人,要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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