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世界留學熱門國家之一,所以很多留學生都選擇加拿大留學。此次將為大家介紹8條加拿大的留學新政策。
一是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學校注冊才能獲得簽證。獲簽后必須在所注冊所學校就讀。如果中斷學業,則可能被驅逐出境。原有政策是申請人只須明確他們有在加拿大求學的打算,就能申請學簽。
二是學生只有在被政府認可的學校就讀,才能獲得學簽。原有的政策是在任何學校就讀,就能獲得學簽。
三是持有簽證的全職學生在就讀了6個月的學位、文憑、書課程,或職業性、專業性培訓之后,就不用另外申請工作簽,可利用課余時間打工,但是每周不能超過20小時。原有的規定是持學簽的學生需另外申請工簽才可打工。
四是只有在本地高中或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就讀的留學生,在就讀含有實習項目的課程時,才有資格申請該項目的實習工簽。原有規定是只要課程中含有實習項目,任何學校的留學生都可以申請簽證。
五是在本國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含中、小學)就讀的交換生、訪問生,或已滿足了上述教育機構錄取條件的訪問簽持有人,都可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生簽。舊規定是訪問簽持有人不能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學習簽。
六是留學生畢業后90天學生簽自動無效,必須離境,除非申請到了有效的工作簽或其他獲準逗留文件。舊規定則是留學生畢業后,仍可逗留在加國直至其簽到期。
七是擁有外國國籍的原住民可以無需申請學生簽來加拿大學習。
八是留學生在遞交了“畢業生工作簽”申請后即可全職工作。原有的規定是在等候該簽期間不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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