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末,一則“高校新生錄取不報到行為納入誠信檔案,下一年高校錄取時學校將有可能對進入‘黑名單’的學生做退檔處理”的新聞,引發各方關注。記者就此問題采訪天津幾所高校相關負責人士,他們表達了各自的看法。
記者在采訪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天津財經大學、天津工程師范學院、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相關負責人時了解到,上述學校都出現過被錄取新生不報到的情況,這種現象在全國高校中基本上都有發生。總結天津市情況,高考錄取不報到的原因大體有四個方面: 一是內地高校與港澳招生錄取工作同時進行,學生被港澳高校和內地高校同時錄取,只能選擇上一所學校,學生往往不再選擇到內地高校讀書。二是學生打算出國,恰好在高考錄取后才正式確定下來出國事宜。三是家庭出現了意外情況,學生身體遭受傷害,無法到高校報到。四是學生經過了解,覺得報考的學校和專業不大理想,因此不去報到。高職學校的學生則往往是因為不甘心上專科學校,還想再考本科而不去報到。
據悉,過去我國為了杜絕高考錄取不報到的現象發生,曾規定高考錄取不報到的學生,第二年不允許再考大學。
觀點一:
這是浪費高等教育資源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趙桂敏認為,在高等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被錄取者不報到既是對其他考生入學機會的侵占,也是對高等教育資源的浪費。采用誠信記錄的方式對被錄取不報到的考生行為作出一定限制,有助于端正考生對于考試和錄取的態度,培養考生社會責任心。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主任王海龍也認為,高校錄取名額很寶貴,一旦考生被錄取卻不報到,是對教育資源的浪費。雖然錄取不報到問題不至于對高校的教學管理等工作帶來混亂,但也必然給學校工作帶來一些麻煩。如果教育部對被錄取卻不報到的考生行為作出一定限制,也是一種導向。天津財經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人楊東也表示,采用誠信記錄的方式對“被錄取不報到”的考生行為給予一定限制,會有導向作用。
觀點二:
這不全是誠信問題
天津工程師范學院黨委副書記賈德珉認為,被錄取而不報到者并不完全是誠信問題,畢竟選報高校是考生選擇的權利,是否應該區別對待不同情況采取限制考生報考的辦法。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有關負責人士也認同這個觀點。作為高等職業學校,中德職業技術學院所遇到的錄取不報到者主要是不甘心上高職,自己還想復讀高三,重新考取理想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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