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教育局正式聘任16名專職督學。據了解,這些專職督學今后將行使教育行政職權,監督、指導、督促和評價鄭州市各級各類教育。
此次聘任的16名專職督學是市教育局首次面向局屬學校和單位校級干部聘任專職督學,其將受市教育局黨委委托和督導辦的具體安排,行使教育行政職權,開展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和群眾性中心工作。正式聘任前,16名專職督學候選人在國家教育行政學院接受了系統督學專題培訓,經過嚴格考核,獲取了由教育部頒發的結業證書。
專職督學到底“督”什么?根據《鄭州市專職督學聘任管理辦法(試行)》,專職督學的職責分為督政、督學和教育質量檢測,主要包括對中小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中小學校的辦學行為以及教育教學活動和常規管理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落實;對中小學校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督導調研,提出工作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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