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征兵辦獲悉,盡管今年天津市征兵的主體調整為各級各類院校2008年應屆畢業生,但在校大學生也是優先征集的青年群體。28日天津市征兵辦有關負責人,就在校大學生應征入伍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解答。
服役 入伍后可繼續學業
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學校應盡可能安排他們參加本學期所學課程的考試,也可根據平時學習情況,對本學期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并將學籍保留到退役后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準予畢業,發給其畢業證書。在校大學生入伍后,有條件的可以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原專業課程,經部隊批準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
復學 立功學生減免學費
在校大學生被準入伍后,已交學雜費的剩余部分,根據本人自愿,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出現役后復學,家庭經濟困難的,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后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后按不低于50%的標準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后免交全部學費。
高等學校將保證退出現役后大學生的復學工作,原就讀學校撤銷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等學校復學;原所學專業撤銷的,由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復學;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科升本科、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學習,原是專科生的可以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畢業后,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
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學校應準其復學。服現役期間受除名、開除軍籍處分或被勞動教養、判刑的,不予復學。
退役 自謀職業享受補助
對批準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凡從天津市入伍的在校大學生,退役后不愿復學的,一律納入本市自謀職業安置范圍,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標準,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并按照城鎮退役士兵的其他政策規定,做好安置工作。參戰或因公負傷致殘的,由部隊評定殘廢等級,發給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出現役后復學的,按在傷殘疾軍人對待,由院校所在地區縣民政部門負責換發地方殘疾軍人證書,并在民政部門領取傷殘撫恤金;畢業參加工作后,改按在職傷殘軍人對待;喪失自理能力不能復學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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